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部门 > 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领导信息

赵旭波

莱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莱山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莱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主持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内设机构

  • 政工室

    负责全局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人事、组织教育、宣传科、辅警管理、党建群团工作。

  • 警务保障室

    参与拟定公安装备和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警用装备物资的配备、仓储、调运和应急警务装备保障工作;...

  • 情报指挥中心

  •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侦破管辖范围内的经济犯罪案件,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并...

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

  • 特巡警大队

    负责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参与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暴乱、骚乱和大规模聚众滋...

  • 拘留所

    负责拘留所的建设和被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机构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安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莱山区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组织、开展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案件。
(五)负责莱山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莱山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依法执行刑罚和拘留工作;负责拘留场所及监视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被拘留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
(七)指导、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

......

工作时间电话:0535-6891809,非工作时间电话:0535-689186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 13:30-17: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号
电子邮箱:ytlsga@163.com
传真:0535-689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