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信息

姜剑锋

  • 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 主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 房管科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的组织申请、审核等工作...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房屋征收拆迁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拆迁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规...

    • 交通和城市建设管理科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以...

    • 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拟定财务计划,编制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预、...

    •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信息、信访、宣传、会务、督办、机要、保密、综合性文稿的...

    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

    • 烟台市莱山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承担区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非营利性建设工程项目(水利、港口、公路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代表区...

    • 烟台市莱山区旧城旧居改造办公室

      负责旧村(棚户区)改造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部门编制红线...

    机构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组织、指导权限范围内建设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承担推进城镇化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推进城镇化研究,拟订总体工作规划和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牵头开展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
    (四)承担区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按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有关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及综合验收等工作。
    (五)承担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区级管辖范围...

    ......

    电话: 0535-6891768
    邮箱:lsqzfhjsj@yt.shandong.cn
    传真:0535-6891799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 13:30-17:00(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