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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4-00652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有效性:
关键词: 莱山区 地下水 管理和保护 机关代字: 烟莱政办字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莱山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1- 15 09: 40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莱政办字〔2024〕1号

各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烟台市莱山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莱山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对地下水管理保护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地下水管理保护控制指标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严格管理、科学监测、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优化用水结构,保障地下水采补平衡和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0.28亿立方米以内,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点位V类水比例达到上级要求。

二、工作原则

(一)节约优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尊重地下水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全面推动水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高效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推进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提高地下水利用效率,降低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

(三)系统治理。统筹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源,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地下水监督管理。

1.强化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指标,科学分析地下水需求量和用水结构,制定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量。对地下水位持续低于管控指标的,要采取调整种植结构、水源置换、节水等措施限制地下水开采,维持合理地下水水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地热水取用管理。深化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明确难以更新的地热水分布范围,配合做好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划定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

3.合理确定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根据区域内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优化调整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推行“二维码”应用和“一井一码一档”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地下水储备和应急备用水源管理。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安排部署,以及区域地下水条件、气候状况和水资源储备需要,做好地下水储备管理,及时制定特殊干旱年份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推进应急备用饮用水地下水源建设,通过地下水库、河道拦蓄、回灌补源渗井等补源工程建设,实施地下水库应急供水、增设应急抗旱供水井等工程措施,增加地下水源储备总量,作为突发事件等应急备用水源。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地下水修复治理。

5.加强海水入侵防治。加强海水入侵监测,做好预警工作,为治理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积极实施防治海水入侵和农业生态工程,开展滨海湿地、生态防护林和防护带等生态修复工作。配合推进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工作,根据划定工作成果及时调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加大水源置换力度,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有效降低海水入侵带来的危害。(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地下水补源工程建设。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统筹考虑需水与供水,充分开发利用河道中下游水资源,规划新建河流梯级拦蓄工程,持续开展连通工程建设,综合调配外调水。到2025年,完成解甲庄橡胶坝除险加固和辛安河繁荣庄橡胶坝新建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综合节水措施。

7.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大力推广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模式,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大抗旱耐旱作物推广力度,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水。加快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饮水安全等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应用。到2025年,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78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工业节水提质。强化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行科学合理用水模式,推进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循环梯级利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城乡节水降损。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广种植节水耐

旱型植被,采用节水灌溉,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强城乡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年度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完成供水老旧管网改造4公里,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9%以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

10.推进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建设应当统筹地下水水源涵养和回补需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逐步完善滞渗蓄排等相结合的雨洪水收集利用系统,推动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11.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采取深度净化、调整供水水源结构等有效措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开展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控制工业污染,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控制农业污染,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和技术服务。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到2025年,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点位V类水比例达到上级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农业农村局落实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主管责任,各街道园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健全联动机制,做好地下水水量、水位和水质等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严格执法监督,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未经批准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强化督导考核,对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严重问题的,予以追责问责。(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技术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推广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推进地下水管理信息化、自动化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地下水资源管理水平。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节水技术创新、节水改造、各种替代水源工程建设等,保障地下水管理、超采治理、污染防治和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健全长效机制。健全取用地下水违法行为相关举报制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诚信档案,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地下水的意识。(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1

严格地下水

监督管理

强化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指标,制定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量。对地下水位持续低于管控指标的,要采取调整种植结构、水源置换、节水等措施限制地下水开采,维持合理地下水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规范地热水取用管理。深化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明确难以更新的地热水分布范围,配合做好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划定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

合理确定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根据区域内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优化调整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推行“二维码”应用和“一井一码一档”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到 2025 年,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档案动态更新机制。

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地下水储备和应急备用水源管理。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安排部署,以及区域地下水条件、气候状况和水资源储备需要,做好地下水储备管理,及时制定特殊干旱年份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推进应急备用饮用水地下水源建设,通过地下水库、河道拦蓄、回灌补源渗井等补源工程建设,实施地下水库应急供水、增设应急抗旱供水井等工程设施,增加地下水源储备总量,作为突发事件等应急备用水源。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深化地下水

修复治理

加强海水入侵防治。加强海水入侵监测,做好预警工作,为治理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积极实施防治海水入侵和农业生态工程,开展滨海湿地、生态防护林和防护带等生态修复工作。配合推进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和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工作,根据划定工作成果及时调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加大水源置换力度,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有效降低海水入侵带来的危害。

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实施地下水补源工程建设。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统筹考虑需水与供水,充分开发利用河道中下游水资源,规划新建河流梯级拦蓄工程,持续开展连通工程建设,综合调配外调水。到2025年,完成解甲庄橡胶坝除险加固和辛安河繁荣庄橡胶坝新建工程。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综合节水措施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大力推广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模式。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大抗旱耐旱作物推广力度,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水。加快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饮水安全等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应用。到2025年,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78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工业节水提质。强化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行科学合理用水模式,推进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循环梯级利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城乡节水降损。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加强城乡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年度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完成供水老旧管网改造4公里,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9%以内。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大非常规

水源利用力度

推进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建设应当统筹地下水水源涵养和回补需要,逐步完善滞渗蓄排等相结合的雨洪水收集利用系统,推动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地下水

污染防治

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强化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采取深度净化、调整供水水源结构等有效措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开展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控制工业污染,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控制农业污染,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和技术服务,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到2025年,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点位V类水比例达到上级要求。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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