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

科室名称: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0116

科室负责人:于青平

科室职能: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牵头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街道(园区)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指导街道(园区)预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区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核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税的条款。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组织实施普法工作。负责推进全区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区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区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承担区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组织财源建设工作,指导基层财源建设工作。审核办理全区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工作。负责全区税收保障相关工作。负责税务部门地方经费保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区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区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工作。

组织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区和区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项目确定相关工作。指导、考核区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发债额度申请、分配工作。承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组织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区级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区级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拨付及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街道(园区)银行账户。负责区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统一发放全区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等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根据区级人才发展相关政策,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海洋渔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管理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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