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烟莱政发〔2021〕7号关于《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2月24日,市政府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烟政发〔2021〕1号),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要求各区市对照梳理,公布本级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并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二、必要性及相关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烟政发〔2021〕1号),为做好上级调整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起草了该文件。
三、起草过程
市级调整事项文件印发后,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梳理,提出初步承接方案;区政府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形成《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要求征求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2个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会签结束后按程序由区政府正式印发,并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0项。其中,衔接上级文件调整事项2项,因省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8项。上级取消、调整许可后需区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或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事项19项。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制定衔接方案,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6890961。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