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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1-00715 成文日期: 2021-02-26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有效性:
关键词: 行政 权力事项 机关代字: 烟莱政发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2- 28 10: 03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莱政发【2021】7号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烟台总部经济基地服务中心,朱雀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筹建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烟政发〔2021〕1号)精神,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要求,区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0项。其中,衔接上级文件调整事项2项,因省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8项。上级取消、调整许可后需区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或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事项19项。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于2月28日前完成相关事项衔接落实,制定衔接落实方案,调整规范山东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衔接上级文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因省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上级取消、调整许可后需区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或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事项目录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衔接上级文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原实施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处理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取消

取消许可后,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公安厅推送的“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含设立、变更、注销)相关信息,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衔接国发〔2020〕13号附件1第3项、鲁政发〔2021〕1号附件1第2项、烟政发〔2021〕1号附件1第1项

2

区农业农村局

乡村兽医登记

行政许可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后,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备案制度,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备案制度;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查处区农业农村局移送的违法案件,并如实记录违法行为。

衔接国发〔2020〕13号附件1第3项、鲁政发〔2021〕1号附件1第2项、烟政发〔2021〕1号附件1第3项


       附件2

因省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原实施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处理决定

取消依据和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区民族宗教局

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1990年8月3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020年6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后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2

区自然资源局

承担应当登记测绘项目的单位实施测绘前未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担应当登记测绘项目的单位实施测绘前未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3

区自然资源局

未经批准擅自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遥感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以测绘为目的进行航空摄影或者遥感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测绘成果,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4

区自然资源局

未经批准擅自向外国组织和个人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测绘成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向外国组织和个人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测绘成果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5

区自然资源局

基础测绘项目、省重点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五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未经专门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基础测绘项目、省重点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五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未经专门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检验;逾期未检验的,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6

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出版、展示或者登载未出版的地图,未加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出版、展示或者登载未出版的地图,未加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全部地图及违法所得。”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7

区自然资源局

广告版面超过地图图幅百分之二十或者压盖地图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广告版面超过地图图幅百分之二十或者压盖地图内容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发行、销售、展示或者登载,没收全部地图及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8

区自然资源局

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测绘执业资格证书、测绘作业证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测绘执业资格证书、测绘作业证件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测绘资质、资格证书或者收回测绘作业证件。”

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供水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原第二十五条。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取消许可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纳入日常行业监管。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1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原第二十五条。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取消许可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纳入日常行业监管。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11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原第五十条。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12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未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擅自交付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原第五十条。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13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原第四十七条。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14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秸秆气化工程设计方案核准

行政许可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2007年11月2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24日修正)第三十一条:“建设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的秸秆气化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由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予以核准。”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中已无相关规定。

取消许可后,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一下措施加强监管:

加强对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定期对当地农村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5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屠宰技术人员未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1998年12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2011年7月25日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修订)。

2019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16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运载生猪产品不符合《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1998年12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2011年7月25日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修订)。

2019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17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拒绝为生猪饲养户提供屠宰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1998年12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2011年7月25日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修订)。

2019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18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规定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取消

原设定依据为《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1998年12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发布,2011年7月25日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修订)。

2019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废止了《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新通过的《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中已无相关规定。


附件3

上级取消、调整许可后需区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或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事项目录

序号

原实施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上级调整意见

上级事项取消后区级承担的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措施

责任单位

1

省自然资源厅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行政许可

取消

省级取消许可后,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区自然资源局。

2.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需要撤销检测机构资质的,要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程序报上级依法依规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2

省商务厅

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初审

行政许可

取消

省级取消许可后,区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2.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3.加强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和区市场监管局(外资)要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区商务局

按职能承担成品油监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

3

省商务厅

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许可初审

行政许可

取消

省级取消许可后,区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2.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3.加强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和区市场监管局(外资)要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区商务局

按职能承担成品油监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

4

国家林草局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取消

国家取消许可后,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区自然资源局。

2.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需要撤销检测机构资质的,要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处理或报上级依法依规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5

省自然资源厅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取消

省级取消许可后,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区自然资源局。

2.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需要撤销检测机构资质的,要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处理或报上级依法依规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6

省自然资源厅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取消

省级取消许可后,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自然资源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区自然资源局。

2.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确定违法事实,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需要撤销检测机构资质的,要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审批权限依法依规处理或报上级依法依规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7

省商务厅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

区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2.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3.加强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资)和区市场监管局(外资)要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零售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区商务局

按职能承担成品油监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

8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9

省自然资源厅

与国外签署自然保护区协议接待外国人到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的审批

行政许可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自然资源厅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

10

省农业农村厅

肥料登记审批——复混肥登记审批

行政许可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农业农村厅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1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行政许可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健康委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

12

省农业农村厅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

行政许可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农业农村厅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3

省自然资源厅

以测绘为目的进行民用航空摄影或者遥感的审批

行政许可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自然资源厅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

14

行政审批服务局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行政许可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筑节能认可

其他行政权力

取消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省市场监管局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 类产品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省委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场监管局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17

省市场监管局

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审核

其他行政权力

省下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场监管局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18

省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和初审——①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②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省级)、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初审

行政许可

省级承接国务院下放部分权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广播电视局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

19

省广播电视局

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和其他机构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①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②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机构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初审

行政许可

省级承接国务院下放部分权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广播电视局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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