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09:05: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7年,区国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和全区经济工作中心任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提高公开意识,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梳理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土地出让信息21条,依申请信息公开9条,其他各类信息60余条,进一步增强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二、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分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国土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等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分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考核评议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开通“烟台莱山国土之声”政务微博,及时更新、发布国土资源工作中的新工作、新进展,及时答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提出的疑问。积极通过在线访谈、网上民声、行风热线等活动与公众互动交流。全年,受理群众意见、建议27条,答复网上民声问题23个,群众满意率达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关于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制定了《“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完成了行政权力清理及运行流程图的绘制和上报工作。经梳理,分局行政权力事项共37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征收类6项,行政裁决类2项,行政确认类8项(含子项9项),行政监督类5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待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

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是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分局把土地征收、土地补偿环节涉及个人的信息公开,土地出让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梳理业务,逐条细化土地征收、补偿、出让等相关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及公开,全年,共公开相关信息36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区国土资源概况,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与地理信息三个方面。

2、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

3、分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及各科室的主要职能。

4、国家、省、市、区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文件通知。

5、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矿业权出让和网上交易等信息公告。

6、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7、机关建设以及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开展等情况。

8、人事任免、奖惩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2、开通政务公开咨询电话6890500、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电话12336,提供咨询公开服务。

3、局机关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大屏幕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分局共接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宗,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标准及减免情况

分局政务信息公开本着“公开、便民、服务”原则,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收费标准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由局监察室牵头,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边整边改,督促落实。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积极地努力,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情况。下步工作中,突出把握以下几点:

1、推进公开形式多样化。进一步完善分局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设计和内容管理,积极为公众获取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通过简报、电子信息屏、咨询热线、微博等渠道,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进一步规范分解任务落实。继续加大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征地信息及土地、矿业权出让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3、加强调研培训工作。突出培训重点,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

  2018年1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