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6137609903930/2026-94438 | 成文日期: | 2026-09-07 |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小作坊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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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小作坊证》依职权注销,现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9月7日-2026年10月6日(30日)。 公告期内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35-6712696。 公告期满,未提异议的,我局将依职权对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小作坊证》予以注销。 附件:1.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公司)依法终止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112户)(1).xlsx 2. 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个体)依法终止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428户)(1).xlsx 3.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小餐饮小作坊证名单(158户)(1).xlsx 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