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K21225765/2026-86446 | 成文日期: | 2026-07-28 |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自然资源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烟莱征预公告〔2026〕8号)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县)政府在组织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同时,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烟莱征预公告〔2026〕8号)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本次土地征收事项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拟征收土地范围:莱山区莱山街道办事处莱源路与沟莱线交汇处东南地,东至用地边界、西至规划路、北至民裕大街绿化带、南至用地边界。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莱山经济开发区董家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 号)批复的莱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的规定执行。 三、主管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市莱山区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棠路101号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64000 联系电话:0535-6890578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 18253269061 邮政编码:264003 E-mail:yujian_70@163.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进行地块现场勘查,实地问卷调查,识别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5.制定土地征收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居民及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 (二)主要事项 1.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3.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家庭情况及收入来源; 4.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5.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6.土地征收完成后,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对下一阶段因项目建设及运营带来的潜在环保问题的态度; 7.如果在本次土地征收过程中发生社会稳定事件,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的解决方式; 8.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9.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 烟台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