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13K212710084/2026-87706 成文日期: 2026-08-04
发布机构: 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警示信息

野生蘑菇消费警示

当前气温升高、降雨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预防误食野生毒蘑菇,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特发如下消费警示:

一、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我国野生蘑菇广泛分布于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蘑菇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但毒蘑菇也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蘑菇有40多种!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依据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发生中毒。所以,在户外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绝不要轻易食用。

二、食品经营者切实加强食材管理。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把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查验;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三、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表现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肾衰竭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最多。一般误食毒蘑菇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在6-12小时后发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送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