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13K21218864F/2026-88850 成文日期: 2026-08-07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6年8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87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720268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884048

        真:0535-6887519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

        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狮猫精酿饮料生产项目

烟台市莱山区同心路1

狮猫精酿啤酒(烟台)有限公司

山东元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同心路1。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进行苹果、梨、樱桃、葡萄、桃、杏、蓝莓、无花果、猕猴桃汁饮料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果汁约1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运营期:1)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备,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DA001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排气筒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须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厂界氨、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2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集中收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废包装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残次果果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日产日清,不在厂区暂存,最终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