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婚前医学检查
二、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8﹞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鲁卫规财发〔2011〕1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1、烟台市莱山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黄海城市花园岚园6号)。
2、烟台市莱山区婚姻登记处婚检窗口(莱山区海棠路101号)
四、办理条件辖区内任一方为莱山区户籍的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青年。
五、基本流程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办理地点进行婚检。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检查项目
1、常规辅助检查内容:血、尿常规,梅毒、艾滋病筛查,肝功能检查,乙肝表面抗原。
2、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查
3、体格检查,必要时可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其他收费项目进行检查。 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后代发作,发病风险高,有些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遗传病多为代代或隔代遗传的疾病。 指定传染病及一些性传播疾病:艾滋病、淋病、梅毒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传染病不仅直接威胁到对方,有些还可以传染给后代。 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在询问中医生会详细了解双方的家族病史。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心、肝、肺、肾等重要的脏器疾病、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等。
八、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0535-6702003、0535-688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