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烟台市莱山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29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烟台市莱山区烟草专卖局(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2号),联系人:栾晓菲,联系电话:0535-6891110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yt-luanxiaofei@sd-tobacco.com.cn)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书面形式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关于对《烟台市莱山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草案的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实行专卖管理并实施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相关规定,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应当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按照省局2026年印发的《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鲁烟专〔2026〕10 号),莱山区局拟对2024年修订实施的《烟台市莱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优化。
二、文件起草依据
《烟台市莱山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鲁烟专〔2026〕10 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理布局修订较2024年修订实施的《烟台市莱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新增条款五条,改动内容四条,删除条款三条,具体如下:
(一)新增的条款
1.新增动态调整条款。建立基本市场单元动态调整措施,烟台市莱山区烟草专卖局结合人口流动、商业发展以及消费趋势的变化情况,将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对基本市场单元规划数量进行优化调配,具体调整内容将通过政府网站、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15日后实施。
2.设置娱乐服务类办理条件。优化配置娱乐服务类业态持证规模,将辖区内娱乐服务类烟草零售持证户总数不得超过辖区零售点规划总数量的 3%,规范娱乐场所烟草经营总量,以契合公共场所吸烟要求,满足社会控烟管理要求。
3.新增持证户死亡新办条款。原持证人为个体工商户且为个人经营性质,原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二年内无涉烟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若原持证人死亡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或法定监护人,在原持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日起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法律关系证明),在原址继续经营并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可予以办理。
4.新增特色商业街扶持政策。综合当前经济发展状况,为适应新业态发展需要,在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规划或统一运营管理的消费新场景(如特色商业街区、夜市等),具备经营烟草制品条件且尚未设置零售点的,可不受该经营地址所在基本市场单元容量限制,但应符合间距标准要求;
5.新增特殊区域办证条件。高铁站站内、站前区域、长途客运站内部、机场、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部队驻扎营区及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大型施工场所等内部的综合服务区,单层区域现有零售点尚不足3个的,可予以办理。
(二)修订的条款
1. 对营业面积标准予以修订。原文件中单层经营面积2000㎡以上方可不受市场单元容量限制,变为单层营业面积300平米及以上便利店、超市、商场、烟草专业店,可不受经营地址基本市场单元总量限制,但应符合间距标准要求。
2.对优抚政策予以细化。原优抚范围含全部残疾人、退役军人,本次进行了细化:仅限持有有效残疾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听力、言语、视力、肢体一至二级残疾人,烈士、因公牺牲军警遗属享受优抚,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纳入;优抚对象最低间距放宽至间距标准的60%(原70%),且许可证不得变更经营者,本人须实际经营。
3.对经营范围予以明确。由原文件规定的经营烟草制品范围修订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卷烟本店零售、雪茄烟本店零售、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的适用本规定,许可范围仅为“电子烟本店零售”或仅为“雪茄烟本店零售、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的适用其他相关规定。
4. 对单元划分方式予以修订。由原文件综合根据商圈类型和行政区划统筹划分的方式调整为以街道、乡镇为界限确定基本市场单元的方式。
(三)删除的条款
1.删除娱乐服务类办证要求。对“娱乐服务类零售点应当建有独立吸烟室。吸烟室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将烟雾与禁止吸烟区域有效隔离的条件或者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避开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主要通道,设置明显的吸烟室标识和指引标识。”予以删除。
2.删除轮候排序具体条款。轮候排序相关规定修改为依据《烟台市烟草专卖局轮候排序管理办法》执行。
3.删除保护性冻结和应急性增设相关条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属市场单元可进行应急性增设:
①市场单元内受县级以上政策法规影响、重点扶持项目或社会发展需要新设卷烟零售点的;
②市场单元内卷烟零售户毛利、销量在一定时间段内连续高于同类市场单元均值达到一定条件的;
③由于市场单元内新建居民小区、工厂等因素导致市场单元人口增长超过上年末户均服务人口标准一定比例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属市场单元可进行保护性冻结:
①市场单元内卷烟零售户毛利、销量在一定时间段内连续低于同类市场单元均值达到一定条件的;
②由于市场单元内拆迁、改建、工厂搬迁等因素导致市场单元人口总数下降幅度达到一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