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莱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烟莱政字〔2026〕3号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烟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区政府组织编制了《莱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予公布。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草案起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莱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
附件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烟台市莱山区加快撂荒地改造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6-2028年)(起草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
二、关于修改《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莱山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的通知(起草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8月)
三、关于修改《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莱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起草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8月)
四、烟台市莱山区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起草部门:区司法局;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