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13K212710084/2025-02672 | 成文日期: | 2025-07-24 |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后,将依法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
目前受理投诉举报的主要渠道有以下6种:
1.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拨打消费者投诉中心电话:0535-6892315;
2.登录互联网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点击页面“我要投诉/我要举报”;
3.搜索微信、支付宝、百度小程序“12315”,点击页面“我要投诉/我要举报”;
4.关注微信公众号(ID:12315),点击页面“我要投诉/我要举报”;
5.关注微信公众号(ID:烟台12345),点击页面“微诉求-我要诉求”;
6.邮寄纸质投诉举报信函,收件人: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件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1层,联系电话:0535-689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