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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1846/2024-01414 成文日期: 2024-04-07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议定事项解读
【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全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情况》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4- 07 16: 20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突出街道、社区主体地位。根据《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等省市法规规章,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针对辖区居住区域、公共机构等,从区级层面建立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机制,确保垃圾分类推广及落地实施质量。各街区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组建街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并组建党员干部志愿者队伍,面向居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通过评选优秀分类家庭、组织开展活动等督促、鼓励、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居。

(二)建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体系。现阶段,莱山区共计55个居民小区、104个村居已实行“小绿桶”四分类模式,75个居民小区及村居实行“三分类”模式。按照烟台市三年行动意见,未实行四分类的小区,要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三定一督现场指导”的分类模式。一是由各物业单位按照每400户设置一处非露天垃圾集中投放点,社区内设置一处四类垃圾内部转运集中暂存点及一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开展“撤桶并点”,并设立公示牌。二是由街道负责,广泛动员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等群体,在每个垃圾集中定时投放点配备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实行定时定点上岗,指导业主分类投放垃圾。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物业企业负责服务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维护、管理及分类收运,配备密封性好、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严禁垃圾混装混运。物业企业集中收集的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纳入区级统一外运处置,其他垃圾就近转运至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自行规范处置。

(三)提高垃圾分类参与性、积极性。2021年起,莱山区即着手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区14个公共机构“条线”, 1080余个机构、单位,由“条线”牵头部门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内机构、单位,配齐垃圾分类收集、静态宣传等设施,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按照《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健全垃圾分类长效监管体系。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常态化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等公益宣讲活动,形成良好宣传氛围。

二、道路大修及绿化提升工作

一是城区部分道路使用年限较长,受雨雪等侵蚀严重,为提升道路出行环境,2024年计划对桐林路、万光福园东西配套路等道路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及路灯、管网等,项目完成后将有效改善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道路破损坑洼问题。目前桐林路已完成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本月开工;万光福园东西配套路已完成方案设计,正推进方案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7月份开工。二是结合莱山区老旧绿化带综合提升改造和桐林路提升改造等工程,对长宁路、桐林路、凤凰大街、迎春大街等重点区域植被过密、长势不良的绿化区域做“减法”,在工商学院南门建设1处口袋公园,融入慢行步道、景观汀步等元素,打造开门见绿、推窗见景的“步入式”绿化空间。目前,已开始对凤凰大街飞龙金滩花园、滨湖万丽路段过密背景树进行移栽;4月上旬对长宁路西侧绿化带后歪斜及病虫害杨树进行清理,对过密树木进行移栽,打造“通透美观、开放共享”的绿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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