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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2196XE/2024-01387 成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机构: 莱山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违法取水自备井封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14:04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4年4月7日,我局接群众举报,位于莱山区长宁路西侧、万光府前花园小区东北方向有一口水井被用于取用地下水。经走访周边群众,我局仍未能查明建设水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人以及水井权利人。

       为加强全区地下水保护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维护地下水资源管理秩序,请上述行为人及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以及《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联合街道对水井予以封停。


联系单位:莱山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1102

联系电话:0535-6920673


烟台市莱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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