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决策依据

《烟台市莱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决策依据

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养老服务是涉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工作。“十四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区民政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于2022年9月,经过一系列专题研究形成了《规划》初稿,2023年3月份开始启动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专家评审等工作,并发布公告和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4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5月,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就《规划》征求区发改局等13个部门意见。7月3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烟台市莱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内容总体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二、《规划》制定的必要性

“十四五”时期,莱山区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双重变局,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全区发展大局,需要全社会下大力气积极应对。

三、主要内容

《规划》结合了国家、省、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部署,明确我区养老服务总体发展目标和细化部署9个方面主要任务,依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建设“14489养老服务体系”,该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一个基本核心理念。“十四五”期间莱山区着力建设以党建引领为基础、区街社三级书记共抓养老的“党建+养老”莱山模式,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莱山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促进莱山区养老服务均衡、充分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老年生活需要。

(二)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在莱山区范围内建设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家庭级服务供给网络,实现四级服务网络主体联动、融合供给,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三)四项创新发展突破。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重点突破的四项工作。第一,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坚持以老年人为本,打破不同养老服务主体的隔阂,提高养老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第二,实现智慧养老建设和应用的突破,改变一机构一平台、一企业一软件、难以互联互通的困境,建设基本养老服务相通、不同主体各具特色、便于服务对接和监管的智慧养老体系,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的智慧特征。第三,实现养老服务专业化的突破,建设科学、全面的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体系、专业人才队伍、行业专业标准,全面提升莱山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第四,实现医养康养深度融合的突破,在现有医养康养相结合发展水平基础之上,力争进一步优化医养康养的空间融合,探索医养康养技术融合、人才融合、服务融合、监管融合。

(四)八项养老服务任务。包括:1.强化领导机制,完善顶层设计;2.完善保障制度,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3.夯实基础服务,打造多元养老服务供给体系;4.深化医养改革,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5.健全监管机制,增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6.打造宜居环境,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7.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8.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养老产业创新发展。

(五)九项具体提升工程。包括:1.公办养老机构提升工程;2.社区养老设施提质增效工程;3.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工程;4.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5.医养康养结合创新工程;6.养老护理员素养“扬长补短”工程;7.智慧养老升级工程;8.养老服务应急能力提升工程;9.“孝善莱山”养老文化营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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