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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LS/2023-03291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莱山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负责人解读】《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问答(简明问答)
发布日期: 2023- 08- 01 17: 38 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了五大方面18项工作任务,打造政务“精准公开”新路径,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要点》相关内容,现邀请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分管副主任林于璐同志进行解读。

记者:林主任您好,请问本年度《要点》的主要内容与2022年相比有什么明显的变化或亮点?

林于璐:2023年《要点》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区中心工作,打造政务“精准公开”新路径。同时,《要点》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目的,在生态环境、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强化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记者:请问《要点》在群众政策获取方面主要提供了哪些便利?

林于璐:在政策公开方面,《要点》要求持续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规范录入、动态更新,做到一库全收、上下贯通。做好各类政府文件分级分类展示工作,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在政府文件库中增加特色主题分类,提升查阅便利性。在政策内容的解读方面,《要点》提出适应网络、融媒体以及主流新闻媒体等不同类型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提升传播效果。优化“政务公开看莱山”“小莱说法”等栏目,政策制定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在舆情回应方面,《要点》提出要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记者:请问《要点》围绕持续深化决策公开,提出了哪些要求?

林于璐:《要点》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深化行政决策预公开,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政府及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预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予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二是深入推动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记者:请问《要点》围绕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方面提到了哪些内容?

林于璐: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三是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保障政务数据开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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