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参照市安委会做法,区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烟台市莱山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提出全面查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一是切实提升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包括8项任务,即: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严格排查整治危险作业、严格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严格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从严落实安全投入和科技赋能要求。二是切实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面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主要包括7项任务,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细化明确整治内容、对标组织开展整治、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聚焦重点精准执法、创新方式提升效能、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三是切实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全面压实各级各有关单位领导责任。主要包括7项任务,即:着力强化风险防控、着力强化新业态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着力强化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着力强化专项行动保障支撑、着力强化全社会共同监督、着力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着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专项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具体由区、街区、企业三个层面同步压茬推进。其中:5月31日前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动员部署;6月1日-7月31日为第二阶段,主要是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8月1日-11月30日为第三阶段,主要是部门精准执法;12月为第四阶段,主要是总结提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保障工作落实。
三、文件解读部门和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烟台市莱山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科
联系电话:0535-6716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