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决策草案

《莱山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决策草案

“十四五”时期,莱山区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双重变局,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全区发展大局,需要全社会下大力气积极应对。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莱山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莱山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从组织建设、制度创新、服务供给、产业发展等方面多管齐下,经过全区各方面共同努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完成,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养老服务发展理念明显改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1.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面对复杂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全区上下紧紧围绕率先走在“全市首位”的目标定位,将养老工作纳入《烟台市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将养老工作各项指标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服务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标准不断完善。制定出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莱山区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发布《莱山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莱山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方案》《莱山区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定期发布及更新《莱山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基本养老服务内容不断优化。此外,莱山区进一步完善资金扶持政策,出台《莱山区2019年度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助餐点运营补助办法》,实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补助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3.服务供给体系不断优化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截至2020年底,正大城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入住“五保”对象等老人864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由58家增加到100家,养老床位达到228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63张,占总床位37.8%,每千名60周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72张;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为“三老”优抚对象提供每月30小时助餐、助康、助洁线下服务;高标准建成运营市民社区食堂8处,建成社区助餐点60家;对907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了适老化改造;长护险服务老年人1000余位,享受安宁疗护服务的老年人150余位。养老服务改革创新不断深化,顺利完成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三年试点工作,成功入选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建成医养结合示范街道7处,医养结合机构5处,其中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2处,医养结合床位2558张。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通过打造96885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4.医养健康产业初具规模

“十三五”时期,莱山区将医养健康确立为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努力做大规模、做强实力。积极推进“健康莱山”建设,总投资40亿元的3所三甲医院陆续建成,山东省文登整骨烟台医院、烟台山医院东院区和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均已全面投入运营。积极推进医养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政策帮扶、税费减免、放宽准入要求、全面实施备案制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医养结合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融入“康养胜地、福寿烟台”颐养宜居城市品牌打造。截至2020年,全区医养健康产业营业收入增加到55亿元,医养健康产业由传统制药为主向大健康全链条拓展,“医、药、养、健”四位一体的医养健康产业集群初具雏形。

(二)“十四五”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莱山区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双重变局,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全区发展大局,需要全社会下大力气积极应对。

1.面临形势

莱山区人口呈现出老龄化程度高、老龄人口增长快、外来常住老龄人口规模大、高龄化显著等特点。根据烟台市莱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全区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约4.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1.8%;全区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198人,占17.0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837人,占11.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6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4.07个百分点。作为烟台市人口流入最多的区(市),大量外来常住人口从整体上拉低了常住人口老龄化率,但也使得莱山区老龄人口整体规模快速提升。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均预期寿命将达到81.5岁左右,全区老年人口比重将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养老保障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压力进一步加大,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十分繁重。

2.存在短板

“十三五”时期,莱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长足发展,但离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城乡、区域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农村幸福院运行经费不足,管理服务不规范,农村养老服务缺乏可持续性。二是医养健康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医养结合机构发育不足,医养健康产业链条延伸不够,中高端、品牌化养老机构缺乏。三是“互联网+”智慧养老发展不足,莱山区智慧养老在全国范围内起步相对较晚,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较欠缺,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四是医养康养专业人才短缺,养老机构护理员普遍存在年龄大、收入低、学历低、专业性不足等问题,医养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中医药养生等中高端人才缺口严重。

3.有利条件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任务,对养老服务发展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山东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推动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烟台市委市政府把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任务,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向新台阶。莱山区委区政府极为重视养老服务发展,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加快建设烟台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烟台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形象展示区和共享和谐幸福美丽核心区的重要抓手,养老服务发展借助人口、教育、医疗、服务、健康等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利好政策,将引导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居民养老消费结构持续升级。依托莱山区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未来5年外来常住老年人口、旅居养老人口将持续增加,叠加本地户籍人口老龄化率的快速提高,莱山区老年人口规模将持续增大。随着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和生活理念的迅速转变,老年人养老消费结构加速向发展性升级,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居民选择养老机构的意愿显著增强,健康需求由单一的医疗服务向疾病预防、健康促进、保健康复等多元服务转变。同时,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老年人群结构变化,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特征,全社会对养老服务品质、效率、便利性、均等化要求和预期不断提高,对健康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必将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发展。

医养健康产业迎来战略机遇期。莱山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气候怡人,山、海、岛、湖、河、泉、林有机融合,拥有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和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荣获国家级海洋公园荣誉称号,为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奠定了优秀的自然生态基础。近年来,莱山区聚力聚焦包括医养健康在内的三大主导产业,全面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初具雏形。《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莱山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提升生物医药发展水平,创新医养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医养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医、药、养、健”四位一体的医养健康产业集群,全力打造生命健康示范区,力争到2025年,医养健康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50亿元,年均增长10%,医养健康产业迎来重要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作为切入点,从“特困老年人兜底性养老服务,经济困难、重残等特殊老年人托底性养老服务,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普惠性养老服务,以老年教育、老年体育、老年健康为引领的发展性养老服务”四个层次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要素资源,扩大服务供给,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全市首位、全省前列”一个定位,持续推动莱山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立足莱山、面向烟台、辐射全省,将莱山特色养老服务模式打造成为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引领全省养老服务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坚持“党建+养老”的工作原则,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搭建包括党委、政府、养老企业、高校、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多元参与的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各主体优势,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家庭、个人”共建共享的养老服务格局,全面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需求为本,精准供给。精准评估与分析莱山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实际需求,重点关注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区、街道(园区)、社区、家庭四级养老设施和养老人才建设,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不断满足莱山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确保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

品牌驱动,创新发展。坚持大胆探索、品牌驱动,在养老服务实施机制、财政投入、设施建设、服务项目、人才培养、绩效评价、标准规范等方面大胆探索,加强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运作,创造一批具有莱山区特色的养老服务成果和城乡养老服务品牌。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认真遵循养老服务工作规律,循序渐进开展莱山区区域养老服务工作。充分挖掘区域养老特色,利用莱山区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养老产业环境和优秀的孝道文化,因地制宜,统筹现有养老资源,科学系统规划养老服务体系,有效破解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三)发展目标

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统领,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为方针,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5年,建立与莱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产业发展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制度,挖掘健康养老文化,优化养老服务环境,培育养老服务人才,提质养老服务产业,丰富养老服务技术,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城乡统筹的莱山特色养老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布局,高水平建设“环境精致、机构精简、服务精细、技术精准”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全面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养老服务资源日渐丰富。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创新“党建+养老”服务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链接养老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养老资源供给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打造“村居+企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四方联动养老服务品牌,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养老活力。

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促进莱山区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与市场竞争能力,打造一批骨干型养老服务企业。促进养老服务产业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服务名牌和产业集群。

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优化城乡机构养老资源布局,持续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升级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康复护理质量不断提高。聚焦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支持将普通型床位改造升级为护理型床位。护理服务队伍日趋壮大,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增加护理人员数量,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智慧养老服务深化拓展。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产品创新,着力推进养老领域数字化赋能及服务与管理流程再造,提升养老服务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老年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老年人福利政策全面惠及常住老年人口,兜底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三项制度协调发展。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提高高龄津贴补贴力度,老年优待对象扩大、更加精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更加紧密,家庭适老化改造更加普及,家庭照护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医养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制度与供给不断丰富完善,高质量满足老年人身体、心理、社会参与等不同层面的健康需求。

表1:“十四五”期间莱山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指标

指标

类型

2025年目标值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预期性

稳定增长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约束性

≥60%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约束性

100%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约束性

100%

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覆盖率(%)

约束性

100%

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约束性

100%

全区养老床位总数(万张)

约束性

0.30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约束性

≥70%

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万张)

预期性

明显增长

家庭病床总建床数占常住人口比例(%)

预期性

明显增长

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数(名)

预期性

≥1

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约束性

100%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约束性

100%

老年大学县级覆盖率(%)

约束性

100%

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预期性

100%

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设施率(%)

预期性

100%

二级以上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预期性

100%

居室环境适老化改造户数(万户)

预期性

0.045

三、规划体系阐释

“十四五”期间,莱山区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建设“14489养老服务体系”,该体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个核心理念,即“十四五”期间莱山区着力建设以党建引领为基础、区街社(村)三级书记共抓养老的“党建+养老”莱山模式,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莱山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促进莱山区养老服务均衡、充分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老年生活需要。

四级服务网络,即在莱山区范围内建设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家庭级服务供给网络,实现四级服务网络主体联动、融合供给,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四项实现突破,即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重点突破的四项工作。第一,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坚持以老年人为本,打破不同养老服务主体的隔阂,提高养老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第二,实现智慧养老建设和应用的突破,改变一机构一平台、一企业一软件难以互联互通的困境,建设基本养老服务相通、不同主体各具特色、便于服务对接和监管的智慧养老体系,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的智慧特征。第三,实现养老服务专业化的突破,建设科学、全面的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体系、专业人才队伍、专业行业标准,全面提升莱山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第四,实现医养康养深度融合的突破,在现有医养康养相结合发展水平基础之上,力争进一步优化医养康养的空间融合,探索医养康养技术融合、人才融合、服务融合、监管融合。

八项养老服务方向性、领域性、指导性任务,包括:第一,强化领导机制,完善顶层设计;第二,完善保障制度,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第三,夯实基础服务,打造多元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第四,深化医养改革,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第五,健全监管机制,增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第六,打造宜居环境,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第七,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第八,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养老产业创新发展。

九项具体工程,包括:第一,公办养老机构提升工程;第二,社区养老设施提质增效工程;第三,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工程;第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第五,医养康养结合创新工程;第六,养老护理员素养“扬长补短”工程;第七,智慧养老升级工程;第八,养老服务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第九,“孝善莱山”养老文化营造工程。

该规划体系示意图详见以下图1。

 

图1:莱山区“14489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示意图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领导机制,完善顶层设计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烟台市莱山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统领全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等重大任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考核评估体系,量化任务指标,按照季督导、月调度的方式,督促各街道(园区)以及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持续健全莱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布局区、街道(园区)、社区(村居)“三级书记”抓养老的领导格局与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全区养老工作。

2.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

综合考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专门政策三个层面统筹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将养老工作纳入《烟台市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事项,从区域发展规划的高度统筹布局养老服务事业、产业、行业。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能,将养老工作任务指标落实到《莱山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莱山区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莱山区“十四五”体育发展思路》等专项规划中,解决部门间政策“卡点”。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专门政策改革创新,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出台具有导向性、指引性、针对性的政策法规。

3.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全方位提高财政补助覆盖面,在市级补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莱山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莱山区助餐点建设实施细则》,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及不同类别的助餐点提供差异化、可持续性资金补助,继续落实市民社区食堂一次性创建奖补政策。进一步落实莱山区养老机构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在一次性建设补贴之外,探索可持续性运营补贴。至2025年,莱山区将结合实际、综合考虑养老机构入住率、等级评定等情况,进一步扩大财政补助与优惠扶持政策覆盖面。

(二)完善保障制度,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1.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功能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失能特困老年人“愿进全进、应养尽养”。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原则,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托养服务,探索解决无监护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难的问题。持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探索发展服务类救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

进一步完善《莱山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及定期更新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提高养老服务标准。建立全区统一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享受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年底,全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持续高标准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制度,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特殊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健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加快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进一步健全职工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争取到2025年年底,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探索建立居家护理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居家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为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延续性服务。推进安宁疗护省级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安宁疗护工作机制,争取在2025年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研发和提供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打造多元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1.构建“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依托莱山区现有设施资源,引导各方增加供给,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惠及全民的区、街道(园区)、社区(村居)、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整体推动敬老院、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和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以社区为本、需求侧与供给侧有机结合的“内生型”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区级重点项目储备、建设和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床位建设,有效满足低收入老年人入住需求。结合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布局,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中高端养老机构、医养综合体、养老社区或康养小镇等。对以上建设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实施部门接续办理服务,并加强项目建成后的全过程运营监管。

2.全面提升家庭照护能力

鼓励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服务制度及后续监督。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和引导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服务。鼓励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提高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

3.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

紧密结合老年人不断变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服务内容,推动“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发展,借助“互联网+”,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在居家养老领域,整合既有智慧化养老服务资源,协调智慧化养老企业,建立具有莱山自主知识产权、城乡融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为主的“数字型”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家庭适老化改造,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在社区养老领域,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规模,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发展区域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扩大养老服务网络覆盖面。在机构养老领域,通过养老服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养老服务质量评定管理,强化专业细分、精细化管理,提高专业化运营效能。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持续开展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低质同价、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多等现实问题,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综合水平。

4.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动城市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延伸,实现城乡养老资源共建共享,构建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鼓励优质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挖掘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等业务。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职业培训等功能。盘活农村幸福院,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培育乡村养老志愿队伍,为老年人实现“原居养老”提供有效支撑。

5.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

构建面向社会大众、主要依靠市场供给且由政策引导的养老服务体系,政府提供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企业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原则,通过对养老服务价格和质量的合理引导,最大程度满足普通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积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资源。鼓励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主体,托管街道(园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农村幸福院,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打造“15分钟养老圈”。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和培训资源,参与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发展为老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引导开展银龄互助活动。

(四)深化医养改革,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1.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

在当前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已达到100%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医养结合新机制、新模式,扩大养老机构内医养康养服务全链条延伸,实现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新设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深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养康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等机构之间医疗服务的无缝对接,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24小时就诊绿色通道,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无障碍双向转诊转护。

2.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综合统筹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配置和相互转化,积极引导“养办医”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诊所、卫生室、护理站等,将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准入要求由注册改为备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在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综合医院等机构中加强老年病科室建设,对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且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护理型养老机构标准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

3.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开展社区两委医养康养知识培训,提升其医养康养统筹协调和应急管理能力,更好促进社区医养康养资源协调运行和发展。整合建设社区医疗、康复、养老、护理、市场服务资源,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站、卫生室与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助残助老公共服务设施等毗邻建设,统筹资源布局,服务互补共享。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嵌入式”发展或者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巩固增强社区平台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服务的能力。创新社区医养康养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层面家庭医生签约与医养签约充分结合,提高家庭养老床位和家庭护理床位比例,促进医疗和养老服务进家庭。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展社区智慧养老,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数据对接,丰富老年人健康档案,精准提供线上和线下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到2025年年底,实现老年人健康体检率100%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以上。

(五)健全监管机制,增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

1.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

推动建立政府、市场主体等共建共存、协同并进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引领性养老服务标准,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贯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实施指南(试行)》,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到2025年年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并保持在100%。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机制,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的重要依据。

2.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方式

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互为支撑的多元监管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服务品质第三方认证工作机制,加强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建设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事前推行养老服务主体信用承诺、信息查询,事中全面推行信用记录、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事后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

3.构建养老服务信用体系

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体系,归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信用信息,对养老服务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判断和评估,贯彻实施《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和个人“红黑名单”管理。

4.提升应急处置管理水平

搭建区、街道(园区)、社区(村居)三级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指导监督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运行规范;加强养老设施和场地安全监管,加强数智安防,实施养老机构人员进出、探视数字化管理;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防范消除本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六)打造宜居环境,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1.营造孝亲敬老的社会文化氛围

大力宣传践行“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积极老龄观与老年人合法权益,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开展“孝亲敬老、守望相助”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发挥报纸、电视、微信、直播平台等多种媒体宣传作用,开辟“孝行莱山”“孝顺儿媳”“和谐家庭”等专栏,积极营造“孝亲敬老”的社会文化氛围。

2.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持续培育和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引导其积极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把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鼓励爱心企业以助老服务形式参与老年人关爱服务,统筹、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敬老月”关爱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老年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将老年人关爱服务参与状况作为公益性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合理布局、建设养老服务顾问咨询点,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服务咨询、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探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增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保障老年人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等的合法发放和支付,保障老年人申请低保、入住养老机构、签署养老相关协议等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3.扩大老年人参与

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社会参与、老人主体”的形式,支持老年人以适当方式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重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治理、发展互助养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借助高校院所等平台,鼓励专业技术型老年人才从事科学研究,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开展咨询服务。广泛开展老年“银龄康乐为老服务”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探索“老有所为”新形式。

(七)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1.强化养老人才培养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拓展养老服务人才储存输送渠道。加大对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积极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培养模式,吸收养老人才,充实养老服务机构人才队伍。依托相关高校、社会组织大力开展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家庭护理人员技能拓展等“扬长补短”行动,加大力度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民政干部等。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到2025年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鼓励培养养老护理员、老年病科医护、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健康评估师等各类养老人才,加强培养培训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大力培养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促进社会工作更好地运用于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推动实现街道层面社会工作站全覆盖,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在养老机构和社区开展老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形成一批具有较好推广价值的服务案例。

2.加强养老人才激励

建立健全养老人才评价标准、薪酬体系、激励机制、晋升通道和管理系统。制定实施《莱山区养老人才就业实习激励政策》,通过政策、财政补贴等形式支持养老行业,探索实行一次性入职补贴政策,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实习、就业或创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和免费保险等激励制度,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待遇。鼓励设立“养老护理员关爱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院”“最委屈护理员”等选树宣传活动,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定期举办全区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给予专业技能突出人员职级晋升和“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等奖励。

3.推动为老志愿服务

深入推进养老领域志愿服务工作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探索互助养老模式,鼓励、支持互助养老服务组织,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资助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引导活力老人参与社区互助养老。实施养老志愿服务积分兑换、人员激励、队伍支持等政策,吸引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引导在校生通过日常实践和暑期实践形式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尤其重视鼓励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的学生参与开展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对接。

(八)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养老产业创新发展

1.优化养老产业布局

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全面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优化相关政务服务、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一站式标准化服务,落实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措施,提高养老市场活力。借助烟台康养产业博览会,打造养老产业发展平台,促进养老资源要素互联互通、自由流动、高效配置,实现养老市场集聚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促进莱山区养老产业做大做强,并重点建设医养康养产业、养生养心产业。按照居民养老需求,有针对性打造兜底性、托底性、普惠性、发展性等差异化养老市场服务主体,形成包含不同面向、定位精准、产业链完整、相互搭配的养老产业体系。坚持内培外引,突出扶优扶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养老市场旗舰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推广品牌战略,建立健全养老品牌运营管理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和市场知名度,引领养老行业发展。制定养老行业标准,推行行业服务规范,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大力落实并进一步规范养老项目招投标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养老市场环境。

2.丰富养老服务消费业态

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引导培育新型养老服务主体,拓展社区助餐、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优化社区食堂布局,提高社区食堂建设、补贴、运营监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餐饮需求。立足莱山,依托烟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优势,挖掘胶东红色文化、开埠文化、优秀传统文化等文化资源,打造莱山养老文化,形成文化养老市场。依托烟台莱山省级旅游度假区依山环海的优美环境,挖掘利用旅游区“山、海、岛、林、泉”等多种旅游资源,形成以天然海水浴场、雨岱山渔人码头、黄海游乐城、体育公园、逛荡河公园、海滨森林公园、烟台植物园、大南山城市公园、凤凰山公园等景区景点为主的全域旅游带,促进“旅游+养老”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莱山优势气候环境、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打造烟台首位、省内一流、国内领先、辐射日韩东南亚的综合型养老服务消费样板。

3.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消费

针对不同老年群体和不同养老服务制定标准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消费鼓励政策。面向特困、困难等兜底、托底养老群体,采用提供消费补贴、爱心销售、鼓励捐赠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根据不同群体需求提供弹性服务清单,探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式的灵活性和竞争性;面向老年群体,优化普惠性养老服务政策,形成标准化养老服务体系,开发多元消费类型和优质消费产品,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引导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相关社会组织开设老年人智能信息技术、老年常用产品、健康知识、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培训课程,消除老年人消费“代沟”,帮助老年人适应现代消费环境,满足老年人日常消费需求。培育养老服务产品生产主体,围绕老年人生活全领域,开发适老化生活日用品、老年食品、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无障碍科技产品等产品用品和技术,丰富老年产品供给,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社区互助、社区租赁、共享等老年产品消费新模式,鼓励建设老年产品仓储、销售、物流网络,打通老年产品消费“最后一公里”,促进产品流通,扩大消费范围。培育辖区内养老服务示范机构、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街道,加快绿叶健康城、祥华温泉颐养中心等项目建设,均衡布局,合理建设集居住、医疗、保健、护理、老年大学等于一体的综合化、规模化、国际化养老机构,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

五、建设工程

(一)公建养老设施服务提升工程

重点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区公办养老机构已实现区办区管、公建民营、由实际的社会救助机构逐步向综合养老机构提升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提质扩容,到2025年新增护理型床位100张,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1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托养服务。加强各类公建养老设施规范化建设,重点支持街道(园区)级公建养老设施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使其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实现充分运营,进一步提高使用率。

(二)社区养老设施提质增效工程

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与同步管理“四同步”机制,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切实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闭环管理,确保全部按标准建设移交;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到2022年底,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到2025年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在基本的硬件养老设施建设之外,推动硬件设施与软件服务的有效结合。在城市社区,积极整合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为老年人提供短期、长期托养、日间照料和助餐服务。有效盘活养老、餐饮、乡村文化、闲置房产等各类资源,积极引入专业服务组织托管运营,提供助餐、照料和托养服务。在农村社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乡村振兴、美好社区示范创建工程,将“养老、娱乐、助餐”等社区基本服务设施统筹规划、一并补齐,提升社区为民服务能力。积极引导街道(园区)按照“农村幸福院+照护服务点+长者食堂”模式稳妥推进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盘活乡村集体闲置资源,广泛调动爱心企业、公益组织、乡村能人和广大群众等社会力量,打造具备助餐配餐、身体照护和精神慰藉等功能的综合互助养老服务模式,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同时,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百姓大舞台、休闲健身广场等阵地相结合,打造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形成农村互助养老“幸福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整体效能。

(三)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工程

聚焦满足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需求,探索和推广家庭照护床位,不断健全家庭照护床位的设置标准和上门照护服务标准,明确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收费标准、权责义务等内容。将设置家庭照护床位纳入各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叠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及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着力满足低收入、刚需老年人的家庭照护需求。到“十四五”末,力争家庭照护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

(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制定健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配套制定相关评估标准、改造方案等,增强适老化改造过程中的专业性与科学性,切实保障适老化改造服务质量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信息化、智能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相结合,与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相结合。

(五)医养康养结合创新工程

优化医养康养结合资源布局,依托正大城发养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资源和烟台山医院莱山新院、山东省文登整骨烟台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等三甲医院医疗卫生资源,整合优质养老、医疗资源,建设医养康养联合体。增强三甲医院对全区医养结合机构的业务辐射,扩大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网络,增强医养康养结合机构实际服务能力。增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医养康养结合能力,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进一步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加快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在医养结合机构内建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诊室。发挥莱山区中医药资源优势,依托莱山区中医药与精准医疗产业园,推动产业成果转化,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双向转型融合建设,以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进一步鼓励养老机构引入、扩大医养康养资源,持续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嵌入式建设。加强特殊群体的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在原有养老机构基础上,升级建设医养康养结合机构,提高特困、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集中医养康养服务比例;加强社区独居、空巢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居家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提升居家医养康养服务水平。

(六)养老护理员素养“扬长补短”工程

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养老护理员培养使用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实现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在全区养老护理员增量培优基础之上,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技能“扬长补短”工程。充分发挥莱山区现有养老服务人才资源之长,以养老服务业务素养与能力、老年人服务需求、养老行业服务标准为基础,针对老年人慢性病及常见疾病护理、突发疾病的应急抢救措施、心理健康维护与促进、安全用药与护理、人际关系处理等短板型知识与技能进行提升和培训。依托相关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以集体授课、送教上门、线上交流、现场指导等形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联动培训;选派最美养老院院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最美养老护理员等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高端养老培训班,了解养老服务发展趋势,开拓国际视野。举办养老服务行业技能大赛,评选养老服务技能与护理知识优秀个人与机构,加强养老护理知识交流与提升。

(七)智慧养老升级工程

多途径引进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发建设区、街道(园区)、养老机构、社区、家庭、个人互联互通的智慧养老系统,既保障不同层级养老主体的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又兼容不同特色的养老服务需求,优化平台链接,解决各机构智慧平台各自为政、对接不畅、监管不便的现实困境。升级建设96885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功能,建成覆盖全区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中枢,实现对老年人基本信息、养老机构信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信息、养老服务信用信息的集中收集、管理和使用监督;及时处理老年人服务需求,链接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促进医养康养信息的智慧化融合。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引入、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和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养老院”,利用大数据为老年人定制居家出行、网络探亲、健康监测管理、应急处置等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的实时性和便利性,促进服务内容完善和服务的规范化;促进不同类型养老机构之间服务的无缝对接,拓展养老服务智慧融合。在社区建设集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养老三位一体的综合型智慧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家庭推广安装智慧养老终端设备,促进家庭智慧养老落地,构建有助于社区居家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信息支持系统硬件和软件体系。

(八)养老服务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主动防范消除养老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突发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指导养老机构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常态化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监督养老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指导老年人做好个人防护。

(九)“孝善莱山”养老文化营造工程

以党建文化为引领,以新时代养老方针政策为准绳,以企业文化、家庭文化、优秀传统文化、莱山区特色地域文化为基础,营造新时代“孝善莱山”养老文化,引领居民养老观念和社会养老模式转型,提高社会养老新模式社会认可度,凝聚社会力量,打造莱山养老的文化底蕴,提升社会养老文化软实力。培育、引进养老文化龙头企业,促进孝善文化与养老实践具体结合,积极利用孝善基金,建构提升莱山新时代社会化孝善文化,形成莱山养老文化品牌,在全区推广运营,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将养老文化融入社区治理,立足莱山文化传统,探索、推广社区互助养老,促进社区养老文化、养老实践、养老共同体建设,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监管、宣传力度,树立理性养老投资观念,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的协调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内容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重点任务列入党委政府考核、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安排养老服务发展资金。充分发挥各级养老服务协调机制重要作用,定期考核养老工作进展,总结以往优秀经验,明确发展方向,分工合作,压实责任,确保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

坚持党建文化引领,结合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会议、培训等各种途径宣传新时代养老服务政策,积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居民养老观念和行为。积极宣传优秀养老机构、养老企业及其负责人的先进事迹,和在养老中做出表率的优秀家庭及个人,树立优秀典型,提升居民养老意识。发挥公民和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监督、贡献养老的优秀氛围。

(三)深化改革创新

聚焦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思维,敢闯敢干,勇于自我革新,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养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巩固已有成果,改革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创新要素配置,探索新服务体系、新业态模式,总结先进经验,形成先进模式,出台、推广具有较好适用性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引领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深层次发展。

(四)运用专业技术

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过程中,有效运用管理、技术、培训、规划、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标准、科学管理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和跟踪考核机制,提高发展探索和实践创新的科学性。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专业技术企业的有效合作,形成实践与专业技术的高效互动和相互促进,在创建“莱山模式”过程中,引领养老服务专业化发展,有效提高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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