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黄海路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坚强领导下,我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全力以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范围,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品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势。二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街道党工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每年1月前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3月前以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审批和办理、执行力、纪律和作风、监督制度等各方面做到有章可循、严格遵守,明确重大事项议事内容、决策程序。结合“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班子集体依法决策程序,及时强化行政政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控性,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事项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更具科学性。三是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街道工作需求,聘请北京智舟律师事务所律师项英海为街道法律顾问。同时,完善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条目式列举法律顾问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二)严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一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在区司法局指导下,我街道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下发了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意见》,编制了《范围清单》、《内容清单》和《流程图》构建了以“司法所+街道法律顾问+党政办”三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面审查”的工作责任。二是配强力量、规范流程。目前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名,为法学专业毕业,为切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街道积极发挥律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优势。三是创新制度、提高实效。街道根据事项难易复杂程度,分级、分类抓好落实,对于格式合同、简单租赁合同等由司法所人员负责审查;重大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查事项由司法所协同街道法律顾问进行联合审查;居委会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由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同时,针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较多的拆迁、城建等部门,由党政办牵头,会同司法所、街道法律顾问定期与相关科室负责人沟通交流,将审查端口前移至决策形成初期,通过前期介入、预审预判、法律解读等方式,促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10起,主要包括拆迁补偿协议、企业帮扶协议、场地租赁协议、政府采购合同等重大事项。
(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积极打造“主题式”宣传阵地。持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年初制定每月宣传主题,周期性宣传重点法律法规,持续升级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将法治元素浸润到依法治街管理模式中。二是积极开展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目前黄海路街道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个。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累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普法活动30余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1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万册。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坚持信访工作阵地前移,全年共计召开信访听证会51次,现场核查会64次;深入开展越级访治理工作,全年未发生进京访事件,去省访数量较去年有所降低。在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冬奥会、省党代会等重要节点,对街道辖区内所有不稳定因素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实现涉访、涉众、涉邪教等领域重点人员管控全覆盖,圆满完成安保维稳任务。二是加强社会调解及社区矫正司法行政工作。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开展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街道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和调处纠纷90件;今年共接收矫正对象21名,按期解矫21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6名,其中宣告缓刑的25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在街道各办公场所通过纸质、上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显示“三清单一流程”内容,办事流程以及信访投诉电话,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事项涉及的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优化审批事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公开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二是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将学法用法能力作为判断干部素质水平的重要指标,着力加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前,街道在编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共有8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和对接完成度100%。三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综合平台建设。街道充分依托市级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地区的体制优势,构建全域覆盖的社会治理“一张网”。不断充实完善网格员队伍,目前,街道在基础网格内配备专职网格员147名,在专属网格内配备专属网格员18名。以常态化业务培训为契机,于全区率先打造镇街一级网格学院,持续抓好网格员的跟踪培养,谋划实施网格员能力提升工程,共计开展各类培训19次,参训人次1,700余人。建立完善网格员月度考核体制,根据当前阶段工作形势,按照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攻坚工作三个层面,确定若干应列入网格员当月考核范围的工作事项,明确考核主体,逐项打分,综合排名,客观体现网格员当月整体工作成绩,真正让干得好的有面子、得实惠。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年初以来,我们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许多机关干部,特别是街道干部中的老干部,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已经养成一定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传统,与不断更新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度、规范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三)行政执法人员不足。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执法监管的需要。执法证申领人数多,懂得法律政策、又通晓岗位业务知识的人才缺乏,真正能上场的执法人员屈指可数。
(四)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一些配套的、管的监管措施还不够完善。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街道将继续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着力开展法治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有效的学习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提升法律素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强化监管机制,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学法用法考试等活动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行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