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公布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传承人名录的通知
问:《关于公布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传承人名录的通知》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3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利用。区政府同意批准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1项,含扩展代表性项目2项)、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共计8人),现予公布。
问: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传承人名录都有哪些?
答: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1项,含扩展代表性项目2项):老虎鼻子的传说、驴蹄碗的传说、平顶山的传说、石画美术、胶东传统鲅鱼酱制作技艺、胶东槐花蜜传统制作技艺、南寨孙氏杠子头制作技艺、烟台海肠捞饭制作技艺、胶东传统地瓜面条制作技艺(扩展项目)、九宫八风针、灸组穴疗法、胶东花饽饽习俗(扩展项目)。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共计8人):史新鹏、盖玉彬、李永春、孙强、徐伟鹏、石忠华、向宏昌、程美风。
问:下一步,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答: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全面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