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租房申请相关政策

实行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常态化的对象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

2. 2.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不超过35900元。

3. 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属未婚人员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身份证、户口簿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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