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莱政发〔2021〕25号
各街道办事处,莱山经济开发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围子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烟台总部经济基地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结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过渡期的通知》(烟政字〔2021〕33号)要求,区政府决定,结束“食品生产许可”等12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过渡期,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市级委托下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待市级划转完成后,根据市级要求的形式办理。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应结束划转过渡期事项,做好统筹调整划转人员、明晰审管职责边界、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审批服务信息支撑、强化行业支持指导培训等工作,确保结束划转过渡期事项有效承接、有序运行。划转工作要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预阻碍事项和人员划转工作。
附件:莱山区结束划转过渡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莱山区结束划转过渡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关联事项 | 备注 |
1 | 食品生产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85项 | |
2 | 个体工商户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86项 | |
3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87项 | |
4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88项 | |
5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92项 | |
6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93项 | |
7 |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94项 | |
8 | 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95项 | |
9 | 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96项 | |
10 | 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97项 | |
11 |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98项 | |
12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应烟莱政发〔2020〕33号附件1第105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