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6:01:47

烟台市莱山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部分。现将2023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施行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

(一)坚持主动公开。区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透明度,对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不断解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自然资源局通过莱山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类信息、不动产公示公告、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会议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多方面信息。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自然资源局规范办理程序,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2022年转办理1件,共按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完成率100%。全年不存在收费情况。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一方面将保密审查控制在信息发布之前,由发布科室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另一方面坚持一事一审查原则,对需要公开的每一项信息都进行严格审查。

(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区政府要求,积极做好内容发布、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专栏设置。在公开指南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区自然资源局暂未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



(五)强化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考核,加大分值权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从流程、内容等多方面进行培训,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未出现信息公开方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61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科室认识不到位。少数科室对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态度不积极,不能做到从群众角度出发,回复措辞及内容过于书面,不够通俗易懂;二是部分科室回复能力有待提高。受科室负责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素质的影响,回复措辞不够严谨。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培养提高回复能力,努力将回复做到更通俗更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各项民生重点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覆盖面和精准度。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本单位治理能力提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区自然资源局共主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0件。区自然资源局共协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办理结果均在莱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在线下组织宣传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病虫害、野生动物保护、土地、测绘等相关方面的信息及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知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自然资源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自然资源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自然资源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莱山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