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39:35

烟台市莱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莱山区医保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通过区政府网公开信息55回复网上民声咨询31条;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方面公开24条,其中社会救助栏目16条,社会保险栏目6条,医疗卫生栏目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2条。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年度内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信息发布时限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落实落地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医保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医疗保险各项事项清单等。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一是通过莱山区政府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的方式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定期推送医保工作动态、政策宣传信息共计176条,把平台打造为群众了解医保政策的窗口,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牵头对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明确具体负责办理人员,把责任压紧压实压具体,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考核评议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主动公布公开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和规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出了努力,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不足,时效性有待提升;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会采取以下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一是不断丰富信息的来源,拓宽信息搜集的渠道,并及时汇总信息、公开信息,保证按时发布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发布信息的规范性,确保相关政策发布后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解读;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在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数量的情况下,不断地增加广度、挖掘深度、提高质量,让群众更便捷的了解我局的政务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莱山医疗保障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做好主动公开,定期公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医疗救助情况、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等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主办区级人大建议2个,其中A类1件,B类1件。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互动更加多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推进宣传公开。利用“莱山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政务信息,进行医保宣传,按要求转发上级快讯,做好基层新媒体宣传工作。目前,“莱山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已接入“烟台医保”小程序,方便群众医保业务网上办理,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

2.服务更加高效,安排专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敏感度,增强其发现政务信息公开热点的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强、质量高、更便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烟台市莱山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