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2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全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持续推进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等重点问题,在莱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0条,通过各级媒体、网站等其它便于公众知晓方式发布信息592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和形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度,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件,申请人的类别为自然人,均按要求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对公示网站每个栏目的更新维护任务进行明确和分工,要求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全面做好业务审核、保密审核、合法性审核和文字格式审核,确保信息发布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二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市场监管领域的标准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维护建设,定期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职能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动态更新机关简介栏目等相关内容。

(五)加强监督保障。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对不及时公开、不符合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整改。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4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9

0

0

0

0

0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形式需进一步创新。二是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财政信息、食品药品领域信息、产品质量监督等事项。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注重与公众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确保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落地。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承办人大、政协提案5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在莱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围绕社会关心的食品安全、消费预警、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提升等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中国网》、《莱山融媒》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发布工作信息600余篇次。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