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36:37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有效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www.ytl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20楼,邮编:264003,电话:0535-6882470,传真:0535-6887519,电子邮箱:lshbj6882470@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紧扣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公众参与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烟台市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定期对外发布人事信息、环境质量等内容。2023年以来,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公开各类信息103条,在生态环境领域、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公民个人要求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3个,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主动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重点监管对象、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管控修复、重点排污单位情况、空气质量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质量等9项,解读政府常务会议材料1个,对《烟台市莱山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分别进行了文字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总责,对需要公开事项提前收集进行三级审核,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及时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莱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深化政务新媒体宣传、在“莱山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3篇,在“莱山环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38篇。在“莱山融媒”APP发布信息20篇。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更好地解读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发布中央、省、市、区环保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2023年结合部门机构职能,区生态环境分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考核目标,明确考核机制,对政务公开落实不力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提醒、约谈,及时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听取公众意见等,2023年我局及个人在政务公开方面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公开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部分科室对公开事项掌握不深刻,未能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公开形式上,在依托区级政府网站公开事项的基础上,主动联系各类新闻媒体、高校资源等,不断壮大莱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吸纳高校优势资源,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发挥公益组织监督作用,与清源环保公益组织建立线上长效联系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主动公开部门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调整《2023年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区生态环境分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截至8月份,提案已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政协委员,回复意见均为“满意”。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创新工作思路,按照“各科室上报—办公室审查—领导审签”的工作程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探索政务公开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新模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助力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美丽富裕的现代化新莱山。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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