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7:07: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莱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莱山区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1、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莱山区卫生健康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内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加大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信息的公开力度,保障群众在医疗健康方面的知情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莱山区卫生健康局在区政府网“部门动态”、“政务公开”等栏目共发布信息190余条。

2、规范回应依申请公开案件。本年度区卫健局无依申请公开案件。继续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做好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一旦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莱山区卫生健康局可快速反应,及时将案件内容细化、拆解、下发至各业务科室,按时限规范答复申请人,并将依申请公开案件归档,便于后续开展回头看等工作,未出现责任追究问题。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编制发布制定《莱山区卫健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明确科室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4、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服务面。莱山区卫生健康局加强本单位“健康莱山”微信公众号建设,丰富公众知晓的公开信息方式。2023年以来莱山区卫生健康局共发布公众号文章590余篇,其中包括原创稿件240余篇。通过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用,极大提高了政府信息的传播力。

5、强化监督保障能力。建立政务信息工作小组,配备分管领导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业务培训计划,机关各科室和各单位密切配合。局办公室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工作考核和评议制度,根据考核情况评定单位优秀个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通过对各项信息栏目逐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局机关内信息公开审核方式有待优化,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力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多样性、时效性。在保障政府公开网站及“健康莱山”公众号活跃的同时,开辟新型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持续优化服务质量,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局内各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举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发布流程、信息审核发布、登记归档等工作的认识,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卫健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莱山区卫生健康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莱山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医疗卫生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利用政府公开网站中的“社会公益事业”板块发布健康科普信息。在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平台发布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综合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企事业的单位的基本信息、诊疗信息等,使各单位决策和活动更透明,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政协提案25件,其中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17件,可公开2件,内容主要涉及医疗卫生方面,本年度我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莱山区卫生健康局通过开展网上调查、微信公众号互动等方式,提升了群众和媒体参与度、知情度,更好地促进了卫健职能发挥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提升。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