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30: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www.ytl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莱山区统计局办公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祥隆国际大厦12楼,邮编:264003,电话:0535-6891645,传真:0535-6891645,电子邮箱:lsqtjj@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一)依法主动公开。统计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公开各项工作信息。每月发布《统计月报》,数据解读,经济运行分析;每年发布《莱山区统计年鉴》,让社会大众可以及时了解我区统计数据及经济发展情况;定期发布每年莱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展示我区高质量发展成果。本年度公布统计公报1条,统计年鉴1条,统计月报及数据解读22条,统计分析11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各2条,部门动态48条等。

 

(二)做好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紧紧围绕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制度,加强与政务公开科沟通,公开信息内容经局内逐级审核后再在网站平台公布,通过重重把关,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我局工作部署公开信息内容,采用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多种形式解读等多种方式丰富信息内容,让内容更直观,普及效果更明显。三是公开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工作交流,确保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优化统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平台建设更上新台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保证各栏目信息的发布频率符合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牵头具体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原则,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配合做好本部门信息内容更新,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本年度高质量完成各项考核工作,积极做好社会评议工作,未收到投诉和造成不良影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还存在片面性、滞后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便捷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2.信息公开的形式较单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拓展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用性和便捷度

2.丰富解读形式。多方位、多维度做好数据发布、数据解读,注重利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生动多样的形式开展解读,提升解读实效推进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

3.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解疑释惑,帮助社会各界科学认识统计,准确判断形势,更好地发挥稳定和引导预期的作用,推进统计数据更好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统计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基本制度,包括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对照第三方测评出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及时修正错敏词汇,完善平台栏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三是认真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证。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统计局丰富统计公开产品,做好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作用,强化经济运行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监测莱山区政府网站规范设置由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分析组成的政务公开栏目,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和相关统计信息开展统计数据分析解读,重点分析解读宏观经济指标、经济发展态势、经济结构状况等方面重要统计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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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