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03: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烟台市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是全面反映烟台市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信息管理、展现行政公开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200号,邮编:264003,电话:0535-6891259,传真:0535-6891259,电子邮箱:lsqwxj@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信息管理,强化平台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政治参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聚焦文化旅游领域主责主业,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将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和主渠道,公开内容全面覆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等。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2023年发布机构职能1条、“双随机”清单3条、财政预算决算11条、服务保障信息6条、文体服务活动24条、文化遗产保护5条、旅游市场监管10条、文旅活动信息48条,新媒体624余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由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收到和处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建设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栏目的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区政府网站设置的目录进行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并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及时梳理历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无需取消或调整的文件。

(四)提高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

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安排专人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接收、发布、更新公开信息,围绕莱山区文旅工作发展总体目标,实现政务新媒体统一公开、统一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全面落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2次,着重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管理管理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数量较低,以及对一些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未能及时进行解读。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加大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响应上级有关政务公开要求,建立日常督查机制,保障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主办6件,办理情况中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建议(A类)6件,占办理总数的100%。政协委员提案主办8件,办理情况中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建议(A类)8件,占办理总数的100%。全部办结完毕,沟通建议和提案交办代表、委员,答复满意后在莱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共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莱山区图书馆流动服务车开展“书香进校园”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让孩子们在书香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助力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并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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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