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7:44:14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莱山区住建局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要抓手,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重点领域板块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关切,让群众监督参与。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住房建设局通过莱山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条。涵盖本级政府文件、人事信息、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及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每月按时更新市中心区租赁补贴发放公示名单,发布黑中介名单,及时发布住房保障政策。2023年共答复网上民声107条,所提出的问题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1件,与2022年相比,增加57%,涉及土地征收、旧村改造、建筑图纸、物业合同等事项。予以主动公开4无法提供7件,全部做到按时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审查制度等各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办事,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对于事实不清、权责不明、无法律和政策依据、没有经过领导集体研究的坚决不发布。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我局责任范围内的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避免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以及舆论引导能力。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保证监督,做到了制度规范、审核严格、回复及时,未因此产生投诉、举报等纠纷,符合上级相关要求。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2

0

0

0

1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2

0

0

0

1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5

2

0

0

0

1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6

7

0

0

0

1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缺乏政策解读内容。

二)改进措施

下步,一是加强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完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制度执行到位。强化责任意识,杜绝出现敏感词、错别字、重大表述错误、个人身份信息泄露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准确严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烟台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起草制发《2023年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工作,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日常督查机制,保障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度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20件。我局负责的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我局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在莱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为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助力项目加速建设2023620日,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市图审中心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施工图审查推进会让企业少走弯路,助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机关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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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