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55:0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网(www.ytl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烟台市莱山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管理科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11楼,邮编:264003,电话:0535-6920698,传真:0535-6920689,电子邮箱:lsqnlj@yt.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莱山区农业农村局聚焦农业、水利行业发展,积极响应群众关心问题,本年度共公开信息140条,其中包括涉农补贴、乡村振兴政策、扶贫信息、公示公告、汛期预警信息、部门动态、工作报告、行政执法信息等方面。其中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公开透明,本年度公示扶贫相关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莱山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莱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要求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根据目录按时更新栏目信息。在信息发布同时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莱山区农业农村局无自主建设平台。本年度根据区政府网站栏目分类,主动及时补充涉农补贴、扶贫信息、乡村振兴等专栏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莱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综合管理科承担,共2人。莱山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和局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内容均经过信息审查和保密审查后方可发布。工作考核方面,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科室、中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方面,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主要对规定板块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仍然不够,比如局内政策性文件发布不及时。下一步,莱山区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同时,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公开行业内政策性文件,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莱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3年莱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莱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莱山区农业农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A类5件。政协提案7件,均已处理完毕,目前有1件政协提案因政策限制及其他原因无法办结,其余11件均已办结。已及时将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在莱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本年度无创新情况。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农业农村局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农业农村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农业农村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烟台市莱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