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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指南

  “公众参与”栏目是莱山区委、区政府为倾听群众呼声,为民排忧解难而开通的,广大市民在发表意见、建议时,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注意言辞文明,讲究实事求是。为保证您的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审核处理,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平台的工作效率,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留言提交

◇ 方法一
   点击“我要留言”→进入留言页面→填写相关内容(留言标题、正文、类型、是否公开、查询密码、服务部门、联系方式等)→点击“提交留言”

◇方法二
   点击“服务部门”→选择具体部门→进入留言页面→阅读部门服务事项→填写相关内容(留言标题、正文、类型、是否公开、查询密码、联系方式等)→点击“提交留言”

◇方法三
   进入“热点话题” →点击“我要留言”→进入留言页面→填写相关内容(留言标题、正文、类型、是否公开、查询密码、服务部门、联系方式等)→点击“提交留言”

   提示:如果您经常参与本栏目,建议您免费注册为会员用户,您将会更加方便地使用栏目提供的各项功能。在栏目首页或“会员中心”登录后,可按以上方法提交留言。

◇填写留言须知

  ·标题:标题是留言内容的概括,字数在10字到25字之间,应简明扼要。
  ·正文:正文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阐述要清楚明了,将有助于使您的问题尽快得到明确解答。
  ·类型:根据留言性质,请选择正确的留言类型,以方便受理部门解答或查处,同时也方便其他网民查看。
  ·保密: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留言显示,请选择“保密”选项,我们将在后台为您解答。
  ·部门:在选择部门前,请认真阅读该部门所能提供的服务事项,确认后再提交留言,以确保您的问题不被延误,得到最迅速的解答。

※留言受理

◇审核

   本栏目是莱山区委、区政府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重要渠道,致力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倾听民意、接受监督。为保持留言的严肃性和纯洁性,本栏目实行留言审核制度,如果留言包含以下内容将被删除:
  1.用语不文明,语言侮辱性、诬蔑性、歧视性、攻击性明显。
  2.在留言中恐吓、威胁、诽谤他人或部门。
  3.对同一问题恶意连续或重复提交。
  4.有意提交模糊留言,或问题阐述不明确、不具体。
  5.留言中恶意复制标点符号或其它字符。
  6.属于外省市管辖范围的问题。
  7.部门或单位内部的矛盾和问题。
  8.广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涉及国家秘密。

发布
   对审核通过的非保密类留言发布到前台显示和部门后台,进入部门受理程序。

转交
   为保护当事人或部门的合法权益,对审核通过,不确定是否属实、需要调查核实的留言,均以“内参”的形式转交到相关部门后台,进入部门受理程序,以屏蔽状态出现,查询时输入留言编号和密码即可。

回复
   各服务部门对群众提交本部门的各类留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明确答复;需要查处的,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查处完毕,并通过回复或其他联系方式告知留言人查处结果。

留言查询

注册用户
1、在“公众参与”首页登陆后点击“会员中心”进入自己的页面或点击“会员中心”再登陆。
2、进入会员中心后,可以查看自己提交留言的各种情况。
3、您也可以使用首页的“留言查询”功能进行查询。输入“部门”、 “关键字”、“编号”等项即可查询(保密留言或转为“内参”的留言须输入密码)。

普通用户

  • 提交留言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留言查询码,该码用于查询您自己设置的保密留言或被以“内参”形式转交给服务部门的留言,请牢记。
  • 如果您的留言没有设置保密或没有以“内参”形式被转交给部门,可以直接查询。
  • 您也可以使用首页的“留言查询”功能进行查询。输入“部门”、 “关键字”、“编号”等项即可查询(保密留言或转为“内参”的留言需输入密码)。

留言反馈
  1、部门回复留言后,留言人对该部门回复情况作“满意”或“不满意”评价。留言人只能对自己留言的部门做出评价,评价时需提交留言查询密码。
  2、留言人也可以通过提交留言,以“反馈”的形式对部门回复情况进行评价。

 
邮箱:   莱山区计算机网络中心电话:0535-6891532   传真:0535-68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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