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上级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配套政策;根据区委要求,提出新农村建设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二)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验收和考核。
(三)负责调查研究,对各类问题提出政策性预案。
(四)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
(五)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合督导科:(1)根据区委要求,提出新农村建设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2)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验收和考核;(3)负责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调研科:(1)贯彻上级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配套政策;(2)负责调查研究,对各类问题提出政策性预案;(3)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4)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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