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受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工作原则,办理好全区的群众来信来访。
(二)定期综合研究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有关党政领导机关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三)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及时督促、检查。
(四)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办案,处理来信来访的疑难问题。
(五)指导基层有效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负责安排区级党政领导公开接访。
(七)认真编写《信访情况》,及时提报信访信息。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接访科、办信科、复查办
0535-6891683、0535—689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