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的政策规定。
(八)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会同区直各部门以及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纪委书记:殷广春
纪委副书记:隋松臣、田大中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纪委上呈下达、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及对外联络接待;负责与委员的联系,协调机关有关工作,综合各室的有关情况。负责文书、档案、信息稿件工作;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财物和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记录工作。】
分管常委:韩慧彦
主 任:陈 斌
工勤人员:郭文训、杨田胜
信访室(加挂宣教调研室)【信访室职责:负责受理反映监督对象的来信来访;负责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信访动态的综合分析,及时查处重要的信访案件;负责拟定信访规章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宣教调研室职责:负责组织本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进行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情况,组织新闻报道;负责对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党纪政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的培养和总结推广;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分管常委:韩慧彦
工作人员:韩子涛
案件检查室【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监察对象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的检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联系、综合、协调、指导基层案件检查业务工作。】
分管常委:吴 文
主 任:吴 文
审理室【负责违纪案件的审理和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及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法规;并负责制度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
分管常委:韩慧彦
工作人员: 刘 芳
执法监察室(加挂党风廉政室)【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和治理;协助立法机关、监督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拟定、修改有关行政法规、规划和拟定全区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综合指导全区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负责区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工作。】
分管领导:初乐芳
工作人员:韩子涛
党风廉政室【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协调全区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专项清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全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汇总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和有关协调工作。】
分管常委:王洪强
工作人员:刘 芳
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区科技局、区创业中心、区工会等7个部门及所属系统和管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 长:于国平
第二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局、区残联等6个部门及所属系统和管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 长:赵传和
第三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林业局、区行政审批中心、团区委等6个部门及所属系统和管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 长:李倩华
第四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妇联等6个部门及所属系统和管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 长:曹庆利
隋松臣(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电话:0535-6891563
手机:13806385229
田大中(副书记)
电话:0535-6891679
手机:13792555333
韩慧彦(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
电话:0535-6891677
手机:13583575699
王洪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电话:0535-6891678
手机:13964516539
吴 文(纪委常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电话:0535-6891737
手机:13963800575
初乐芳(监察局副局长)
电话:0535-6891678
手机:13505355615
陈 斌(办公室主任)
电话:0535-6891565
手机:13806385926
韩子涛
电话:0535-6891693
手机:15054512017
刘 芳
电话:0535-6891737
手机:15963516333
于国平(第一纪检组组长)
电话:0535-6713175
手机:13963839658
赵传和(第二纪检组组长)
电话:0535-6713275
手机:13361303918
李倩华(第三纪检组组长)
电话:0535-6713707
手机:13953555869
曹庆利(第四纪检组组长)
电话:0535-671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