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工作

职能介绍

      主要职责是:
      (一)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二)培训中青年领导干部。
      (三)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五)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六)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科室设置

     莱山区委党校是区委领导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三个科室。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撰写起草党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案、工作总结、上报材料、对内对外等文字材料;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
    3、负责校内各类会议筹备及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接待、车辆管理工作;
    4、负责人事、职称评聘、网站建设与管理、考勤等工作;
    5、负责党建、宣传、计划生育、社会稳定、群团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撰写教学工作总结;按照教学规划,制定不同班次的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安排和落实教学任务;
    2、根据班级情况选聘合适的班主任,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3、对干部培训各主体班次实行全过程教学管理。负责学校各种培训班的报到、考试、结业及学员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立卷;
    4、负责教学工作统计、测评和考核工作,做好教务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教研活动,做好集体备、研、讲、评等环节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培训及各级教学竞赛活动;
    6、根据教学计划定购和发放各主体班次教材和教学资料,组织编印校本辅助教材;
    7、负责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8、负责科研调研课题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结题、评奖等管理工作;
    9、组织申报各级科研课题,对立项研究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务处工作职责
    1、为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职员工提供快捷便利的后勤保障服务;
    2、负责设施维护工作,做好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做好收费、支出及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审计工作;
    4、负责校产管理工作,做好校产物品采购、登记、保管、流转、报废、检修、建档和年度清查工作;
    5、负责校区水、电、暖、气闭路电视、内部电话等系统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开电话

    常务副校长 沈书平 0535—6716899

    副校长   宋  仙       0535—6718719

    副校长   孙巧玲       0535—6717779

    办公室主任 吕英姿     0535—6718729

    教务处主任 李  敏    0535—6718739

    总务处主任 贺庆玲   0535—671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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