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超6%

2024年一季度,我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70元,居全市第3位,仅次于开发区和芝罘区,同比增长6.5%

一季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28元,居全市第2位,同比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5元,居全市首位,同比增长6.2%城乡居民收入年同期的1.41下降至1.39,比上年同期缩小0.02。

与全市、全省相比,莱山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全市(13544元)、全省(11591元)高3226元和517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市(14744元)高328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市(7312元)高56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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