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884048 传 真:0535-6887519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邮 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烟台德正堂医院建设项目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9号一楼南面区、二楼 | 烟台德正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烟台拉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9号一楼南面区、二楼。本项目租赁烟台北明运业有限公司现有场所,建筑面积700m2,主要提供中医诊所服务,设置门诊房、药房、仓库、病房等,配备床位20张,医师数量7人,护士4人,门诊最大接待量1000人/天。项目总投资50万,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中药煎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中药煎煮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经及时清理、消毒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病房废水、门诊废水、医护人员生活废水、煎药机清洗废水。拟建项目污水处理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5m3/d,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消毒池”,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同时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要求,排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对重点产噪设备加强减振、隔音措施,经距离衰减后,东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1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未被污染的废包装材料及中药渣,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中药渣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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