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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K212710084/2024-00390 成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警示信息
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环节春节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2-01 09:28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购物、聚会等消费将迎来新高峰。为此,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经营者诚信、守信、公平经营,消费者安全、理性、健康消费,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

(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提示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能力接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是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不得采购、加工制作无检验检疫证明的食品。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来源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

三是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给顾客使用,确保消毒柜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四是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餐饮服务单位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筷公勺。反对餐饮食品浪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点餐,鼓励剩菜打包,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二)广大市民餐饮消费提示

一是选取有食品经营许可(核准)证和营业执照资质齐全、卫生环境干净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

二是用餐时注意餐饮经营单位提供的餐具是否清洁,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三是倡导使用公筷及分餐制,提倡吃多少点多少,饭后做到剩菜打包。

四是网络订餐要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网页主页面证件齐全的网络餐饮单位进行订餐,优选热食食品,收到外卖要查看包装是否完整、订单是否一致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

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双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积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热线或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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