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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K21218864F/2024-00783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组配分类: 重点监管对象
关于督促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申报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09:14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切实做好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对符合注销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前期,经备案登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逐台梳理,指导机械所有人(单位)自主申请注销。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应注销还未申请注销的机械,现统一向社会公布(见附件)。请相关机械所有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在“爱山东”APP中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平台申请注销,逾期不办理的,将由我局统一注销。

 附件:莱山区(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拟注销机械汇总表

莱山区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拟注销机械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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