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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279029R/2023-04099 成文日期: 2023-09-14
发布机构: 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区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12号: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提案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14 14:40 访问次数: 字号:[ ]

孙建明委员

您好!

    感谢您对我区建筑业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正处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在自我完善和发展。国家非常重视保护农民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在2020年5月1日实施,第明确了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等部门、财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各自职责

如您所反映的情况一样,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归根到底是一项重大民生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一直以来都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当前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诸多突出问题:

1.2022年,全区共发生农民工讨薪信访案件460余起700余人次,欠薪线索总量较大,根治欠薪任务较为繁重。

2.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导致的农民工欠薪线索占比超过80%,涉案金额和人数居高不下,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力度不够。

3.有的总包方、分包方通过鼓动农民工上访讨要工程款和利润,造成案件认定难、对账难,处理难度大,对少数恶意欠薪企业违法立案难,依法打击少,造成恶意欠薪时有发生。如今有少数的民工讨薪上访味道变了,他们把当初签订的合同当成废纸,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借农民工名义讨薪,来替包工头讨要工程尾款或者以此解决劳动纠纷。通常采取到当地政府门前、信访局、住建局等处吵闹,而不是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到劳动仲裁或法院来解决矛盾和纠纷。甚至,有部分工人将容易做的活儿先干了,不好干的活不干立即要钱。不结算、不算账,不给用人单位时间结算,不配合对账,必须立马给钱,不满足就闹。甚至有的包工头干赔了,当初约定按工作量支付工资,现在要求按天工支付,雇人来访,或者与民工串通好、玩失踪、欠条满天飞,民工拿上条子满世界乱找乱闹,影响建筑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目前,个人诚信缺失。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2016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逐步建立健全个人诚信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目前,我们针对此类上访现象,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文件精神,加强行业管理,并将各类线索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加强各部门联处联动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减少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发生。二是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三是按照烟台市人社局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烟台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将在建工程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保证金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四项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健全进退场、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设立维权告知牌,落实工资支付责任,避免农民工讨薪上访案件发生。

感谢您对我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加快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实现全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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