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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0043145687/2023-05741 成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莱山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灾害事故预警
关于做好雷电黄色预警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16:40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烟台市气象台继续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傍晚到夜间,烟台市区和栖霞、莱阳、海阳等地仍有雷雨或阵雨;东北风,沿海海面最大风力6~7级,雷雨时阵风7~9级,请注意防范雷电、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降水结束后,明天白天我市最高气温略有上升,沿海26℃左右,内陆28℃左右。

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启动恶劣天气预警应对机制并发布预警。请各街区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范雷电、雷雨大风等工作,及时提醒辖区市民和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及时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区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及时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区海洋发展和渔业部门要做好渔船的安全预警,确保养殖船舶全部归港,督导远洋渔业船舶和海上观光平台、海上牧场等落实避风措施。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督导码头、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大棚、养殖、果树种植业的防风、防雷电工作。区交通运输、烟台海事部门要落实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对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区政府安委会办公 室将通过提醒函、警示函、督导书的方式进行督导。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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