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13004225709U/2023-02969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发布机构: | 莱山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组配分类: | 生态文明建设 |
区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04号:关于“加强我区海草床保护和修复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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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海草床保护和修复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教育。在我区海草床分布海域设置保护警示牌,防止渔业从业人员和赶海休闲群众破坏海草床。通告牌明确说明近岸50米标识区为亲海区域,向市民开放,在此区域市民和游客可以免费赶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市民的赶海权益。但严禁使用专业工具,穿戴潜水服等赶海作业,严禁破坏近岸生态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普及海草床生态价值,通过多渠道加强对海草床知识的宣传,提高渔业从业人员和赶海休闲群众的海草保护意识。 二、加强海床保护和修复工作。根据莱山区地域现状优势,近年来我们积极与驻区院所、院校合作,加强对海洋生态修复研究工作,同时在岸线整治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我区海草资源退化的重视,建立海草床保护管理体系,合理规划海草床保护区,积极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海草移植和种植等工作,促进海草床修复,充分发挥海草床生态功能。 三、发挥国家级海洋公园作用。渔人码头和黄海游乐城东侧海域潮下带等有海草分布的区域属于烟台莱山国家级海洋公园。国家级海洋公园批复以来,特别是海洋公园管控能力建设项目完工以后,我局加大海洋公园管控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海洋公园在协调海洋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区政府要求,目前国家级公园资产已移交给区自然资源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推进我区国家海洋公园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针对海草床的保护修复工程,保护沿海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