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1300422196XE/2023-02471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莱山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扶贫资金分配

莱山区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莱山区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2023年工作安排,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雨露计划资金(省级2万元)

按照《山东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鲁扶贫组办发〔2016〕1号)要求,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补助,按照烟台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符合雨露计划的学生按照1500元/生/学期发放补助资金。2022年秋季学期我区在校学生8人、2023年春季学期我区在校学生7名符合雨露计划条件,按照发放要求共需资金2.25万元。目前省级资金安排2万元,不足部分由区级专项衔接资金补齐,需要区级配套衔接资金0.25万元。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区级0.38万元)

(一)“小额信贷”贴息资金0.174万元。根据省银保监局、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中国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做好过渡期内脱


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财政资金对5万元以内的贷款全额贴息”,“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2022年完成小额信贷任务4万元,共需贴息资金0.174万元。

(二)“富民生产贷”贴息资金0.15万元。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建管局《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贴息和风险补偿操作管理的意见》中“按每带动一名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给予5万元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同档基准利率30%,财政年贴息3%的精准带动到人的扶贫信贷产品”。2022年完成富民生产贷5万,共需贴息资金0.15万元。

(三)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0.04641万元。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跨省就业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对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协议)、实现跨省稳定就业的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莱山区现有1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申请该项补助。目前该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工作地点为南京,根据本人提供的交通票据往返金额338元、325元,按照300-700元的补助不低于70%的标准,需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0.04641万元。

结余资金0.00959万元,计划统筹用于我区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区级2.04万元)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五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对一般脱贫户和享受政策帮扶户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按照2021、2022年的标准,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为300元/户。截至2022年底,我区剩余一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户68户,共需资金2.04万元。由于上级未明确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标准和范围,经与民政部门沟通,2023年对一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户不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区级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2.04万元将改变用途,其中0.25万元用于雨露计划(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剩余1.79万元计划统筹用于我区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区级40万元)

2023年使用区级预算衔接资金建设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院格庄街道朱唐夼村道路硬化工程。所需资金包括区级预算衔接资金4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余资金0.00959万元、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结余资金1.79万元,共计41.79959万元。

五、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省级27万元)

省级衔接资金中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27万元,专项用于对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帮扶对象中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补助,节余资金6.6万元可统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鲁就业(中央级78万元)

上级下达我区中央级衔接资金78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6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院格庄街道王官庄村和李庄村发展种植大棚产业项目;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8万元,专项用于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在保障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节余6.6万元、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18万元共计24.6万元,统筹用于我区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内容为院格庄街道太阳能光伏路灯项目(关爱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在周要线、104县道(马格庄-沐浴)安装7米路灯211盏,项目总投资29.3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万元、省级资金6.6万元,衔接资金不足部分4.729万元由院格庄街道自行承担。

综上,2023年莱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49.42万元,用于雨露计划2.25万元(省级2万元、区级0.2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资金0.174万元、“富民生产贷”贴息资金0.15万元、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0.04641万元、基础设施项目41.79959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20.4万元(省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60万元(中央级)、院格庄街道太阳能光伏路灯项目(关爱老区乡村振兴光亮工程)24.6万元(中央级18万元、省级6.6万元)。

 

烟台市莱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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