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公共文化服务>服务保障信息
索引号: 11370613334718397B/2023-04270 成文日期: 2023-05-08
发布机构: 莱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服务保障信息
【服务保障信息】烟台市莱山区图书馆(含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发布日期:2023-05-08 10:5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烟台市莱山区图书馆服务时间:

1.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

夏季(05·01-10·31):08:30—17:30

冬季(11·01-04·30):08:30—17:00

2.星期一

夏季(05·01-10·31):08:30—11:30

冬季(11·01-04·30):08:30—13:30

二、图书馆联系电话:0535-6891883

三、图书馆地址:莱山区长宁路200号文化中心。

注意事项:

1、星期一下午闭馆整理内务、学习;

2、B1楼办证处午饭时间:11:20—12:00;

3、各窗口每天提前15分钟整理内务;

4、办证工作提前30分钟结账,核对结算;下班前30分钟不再受理办证业务,请读者谅解。

四、烟台市莱山区图书馆入馆须知:

欢迎您来我馆借阅文献资料、参加公益性讲座和读者活动。为了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方便您利用图书馆资源,特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

1.入馆请注意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2.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不要在馆内吸烟;不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3.请注意保持馆内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不要在墙面、地面涂画;

4.请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在馆内喧哗,入馆请将手机等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请不要将婴儿车、儿童车、儿童轮滑运动器械等带入馆内;

5.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背包、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免费存包处。闭馆后请勿将物品遗留在存包柜内;

6.请不要携带饮料进入文献借阅区;不要在指定餐饮区以外食用食品;

7.请爱护并合理使用文献资料等图书馆资源,爱惜图书馆公共设施,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8.未经批准,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像;

9.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10.其他未尽事宜请遵守工作人员的管理执行。

11.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支持配合工作人员照章办事。

三、烟台市莱山区图书馆办证须知:

1.办证对象

所有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驾照等)可免费办理莱山区图书馆读者证;外籍人士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护照等)可免费办理莱山区图书馆读者证。

2.办证手续

(一)持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通过一楼大厅自助办证机申办读者证,办理完毕后到B1楼办证处补填《莱山区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和采集头像。

(二)持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读者也可到B1楼办证处办理,读者须填写《莱山区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

(三)读者证升级到B1楼办证处。

(四)持有莱山区中小学证需要激活读者证功能者,可持二代身份证到B1楼办证处办理激活手续。

3.读者证服务功能与借书押金

4.读者证密码

(一)读者证初始缺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旧证换新证密码不变。

(二)读者可通过莱山区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栏目修改密码,或点击“忘记密码”并正确回答密码提示问题后重置新密码;也可到一楼办公处凭本人有效证件申请重置新密码。

5.老年人及残疾人优待办法

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残疾人士可优先办理各类证事务。

6.办理地点

莱山区图书馆B1楼办证处

莱山区图书馆一楼大厅自助办证机

7.读者证挂失、补办及注销读者证

(一)读者证挂失: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应立即拨打本馆服务电话0535-6891313挂失,或登录本馆网站办理挂失手续。

(二)读者证补办: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驾照等)至B1楼办证处办理,并交纳补证工本费10元。

8.读者证人工办理流程

1、填写《莱山区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表格、有效证件交至办证窗口;

3、工作人员核实录入读者信息,采集读者头像;

4、缴纳押金(首次办证免除工本费),领取读者证;

5、工作人员存档,手续完成。

9.莱山区中小学证

(一)面向对象

莱山区所有中小学的新生。

(二)申办方法

1、莱山区地区中、小学以学校或班级名义向莱山区图书馆提出申请。

2、莱山区图书馆接受申请后,向申请单位发放信息采集表。

3、信息采集表递交后,莱山区图书馆为申请单位集体免费办理读者证。

4、办理完毕,交申请单位对应分发。

5、收到莱山区中小学证的学生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到莱山区图书馆B1楼办证处激活读者证。

(三)使用规则

1、莱山区中小学证押金减半,借阅册数为3册。

2、莱山区中小学证的有效期至持证学生年满18周岁或高中毕业止。到期后读者如需继续使用,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图书馆服务台更换为其他类型读者证。

10.(一)持旧证的读者换新证时,须结清逾期滞还费和其它费用,凭旧证、本人身份证到B1楼办证处办理。

(二)旧证借书押金可转至新证继续使用,但低于现行借书押金标准的须补足金额。

11.退证办法:凭本人办证时出示的有效证件和本人读者证到办证处进行退证,需在申请表背面填写“申请退证,已领回押金”并签字。

12.图书馆联系电话:办证处:0535-6891313;儿童阅览室:0535-6892616;成人阅览室:0535-6892151。

13.图书馆地址:莱山区长宁路200号文化中心。

四、烟台市莱山区图书馆自助借还使用说明:

(一)、借书:

1、将所借图书置于机器中部黑色扫描区域;

2、点击屏幕上的“借书”按钮;

3、将您的读者证放于屏幕下方的“刷读者证处”,待屏幕出现借书界面时,可将读者证取下;若出现读者证无法读取现象,请到服务台联系服务人员帮助;

4、待机器扫描出您所借图书名称时,点击“确定”,稍等片刻,待“状态”栏中显示“操作成功”时,即借书成功。

(二)、还书:

1、将所借图书置于机器中部黑色扫描区域;

2、点击屏幕上的“还书”按钮;

3、待机器扫描出您所还图书名称时,点击“确定”,稍等片刻,待“状态”栏中显示“操作成功”时,即还书成功。

注意事项:

1、借书时,借书界面出现后,请确定您的读者证姓名、卡号为本人;

2、如图书无法成功借出或刷读者证无反应,请到服务台联系服务人员帮助;

3、还书时,不需要读者证,直接在机器上操作即可;

4、图书破损、逾期,需携带读者证到服务台交纳图书破损款或图书滞纳金;

5、图书借出时,请认真检查图书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请到服务台联系服务人员修补登记;如未检查登记者,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莱山区图书馆针对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1.充分发挥图书馆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教育性机构的职能,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提供图书借阅和知识咨询服务,并围绕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多样化的阅读推广活动,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阅读服务供给。

2.莱山区图书馆设置无障碍停车场、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和盲人等特殊人群通行;在阅览室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立专门的学习阅览专座、在大厅提供轮椅等特别设施;设立设立视障阅览室,配备盲文书籍,配备有声读物,配备盲人用计算机,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3.设立少儿阅览室、故事会专区等未成年服务场所,向我区少年、儿童借阅有益书籍和指导读书方法,并开展绘本讲读、故事演讲等阅读推广活动,引领我区少年、儿童养成良好阅读的兴趣和习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