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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13K21218864F/2023-01776 成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3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8 12:10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3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884048

        真:0535-6887519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

                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集装袋包装项目

山东省烟台市 莱山区 顿汉布什路 18

烟台煜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烟台丰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顿汉布什路 18 。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仓库、危废间等储运工程及配套公用、环保工程,年产集装袋 30 万条。

 

运营期:(1)废气:①印刷过程中产生的 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引至一根排气筒 DA001 排放,排气筒高度为 20m;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4 部分:印刷业》

DB37/2801.4-2017)中表 2 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4 部分:印刷业》

DB37/2801.4-2017)中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 》(GB/T31962-2015)表 1 B 等级标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边角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仓库一般固废区,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印刷机

清理产生的废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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