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监督方式
0535-6882470
任务分解
落实情况
  • 季度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工作进度
  • 市局要求我区国、省控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超标天数不得超36天。根据1-2月份山东省通报指标显示,莱山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62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一,恶化率21.6%,排名全市第十;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已超过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二级标准,排名全市第二,恶化9.1%,排名全市第十。总体看,各项指标现状浓度值较好,但PM10、PM2.5指标恶化严重,改善率排名靠后。
    水环境质量方面,经对接市局,1-3月份我区辛安河小山后桥断面、东风河入夹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考核要求。
  • 空气质量方面,二季度,区域环境空气质量PM10均值57ug/m3,全市排名第1,改善第10;PM2.5均值30ug/m3,全市排名第5,改善第12;优良天数148天,空气优良率81.7%,全市排名第4,改善第6。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二季度莱山区东风河断面4、5月份水质未达到三类标准,其他辛安河、瀑拉河、逛荡河3条河流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 空气质量方面,莱山区环境空气质量PM10均值47ug/m3,全市排名第一,恶化率14.6%,排名第十;PM2.5均值25 ug/m3,排名第三,恶化率13.6%,排名十二;臭氧均值168 ug/m3,排名第九,恶化率5%,排名十一;优良天数196天,优良率81%,排名第五,恶化率5.4%,排名第七。其中,污染天数46天,臭氧污染30天,占污染天数的65.2%。
    水环境质量方面,辛安河、瀑拉河、逛荡河断面水质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东风河入夹河口断面4、5、7、8月份水质劣五类。
  • 空气质量方面,莱山区PM10均值为45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二,同比恶化9.8%,排名全市第八;PM2.5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二,同比恶化9.1%,排名全市第八;优良天数比例为83.8%,排名全市第四,同比恶化3.6%,排名全市第六。
    水环境质量方面,辛安河、逛荡河、东风河河流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市级考核要求,东风河入夹河口断面均值四类。
  • 取得成效
  • 莱山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62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市第一,恶化率21.6%,排名全市第十;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已超过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二级标准,排名全市第二,恶化9.1%,排名全市第十。水环境质量方面,经对接市局,1-3月份我区辛安河小山后桥断面、东风河入夹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考核要求。
  •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77.3%。
    水环境质量方面:辛安河、瀑拉河、逛荡河3条河流断面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市级考核要求。东风河断面需进一步改善。
  •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83.7%。
    水环境质量方面:投资1300万元,实施东都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目前项目建议书、可研均已批复,8月21日发招标计划
  •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83.7%。
    水环境质量方面:协助相关单位实施东都河生态修复,缓解两甲埠泵站、机场污水溢流等问题,确保东风河入夹河口断面水质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 后续举措
  • 一是加强预判。根据市局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区生态环境分局时刻关注气象条件变化,对本地污染扩散、生成条件及污染传输情况进行分析预判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二是多部门配合联动。针对市级通报问题,责任部门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明污染源,并做好覆盖防尘网、加大洒水力度等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避免反复通报。区住建局应对工地施工及渣土运输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各街道园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频次,在高峰时段路段及辖区主干道至少每小时喷淋和洒水作业一次。
    三是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园区辖区内存在扬尘通报问题,街道园区应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避免扯皮,便于第一时间完成整改。
  • 加大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监管,持续采取抑尘措施,控制扬尘浓度。水环境治理方面,将针对东风河不达标情况,对两甲埠泵站下游河道采取生态河道治理,对溢流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一是每月中旬分析各站点数据,发布通报,提出整改意见。二是针对黄海路街道国控站点,已与市局对接完毕,计划投资15万元,更换臭氧传感器,将有效避免挥发性有机物对臭氧指标影响,降低监测数据。
    水环境质量方面:在完成大沽夹河空港路至国控断面干流河段及支流“排水口-排水通道-排水单位”排水路径“一张图”的基础上,对所有排口进行溯源排查,理清雨污管网未分流、错接、混接等问题点位,排查问题、列明清单、整改到位,全面加强排水设施监管,消除雨污混流、污水直排等问题。
  •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下一步,多措并举,以环境指引为指导,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依据工作指引,建立“周复盘+月通报”机制,围绕重点源攻坚管控。二是提升硬件质量。通过“科技+人员”进行污染溯源,使用走航车、雷达等科技手段进行数据数据监控,提高污染源发现、溯源、分析能力,现场执法“测管联动”。三是综合施策。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切实降低颗粒物排放和空气质量改善。
    水环境质量方面:一是制定重点流域巡河制度,发现问题形成“排查—督办—整治”闭环管理,结合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等,综合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二是针对东风河和马家都河入夹河口断面水质持续超标以及全区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持续反弹问题,科学编制水质提升方案、入海河流总氮削减方案,对全区117个入河排污口和47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现场核查,对疑似排污的排口督办有关单位街区溯源整治。三是继续发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力量下沉,每1公里设立1名网格巡查员,监管范围为海岸线向海一侧的可视范围及向陆地一侧 100 米以内的范围,实现海岸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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